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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次提出将土地年限缩短为20年 上海、海南早有先例

2018-01-12 梁笑梅 中国房地产报


中房报记者 梁笑梅 北京报道


12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用地政策的意见》被迅速转发和传播开来。



上述《意见》指出,要求北京各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统筹规划,组织高精尖产业优先在各类园区落户,并通过弹性年期出让土地和土地年租制等方式,控制和降低土地使用成本,为高精尖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其中,北京将在19个重点区域中启动弹性年期出让土地和土地年租制。


此外,最关键的是北京将推出一批土地流转年限20年以内的土地。


北京市国土局的一位相关人士向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证实了上述消息。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积极用弹性、全生命周期的概念来观察土地的供应和运作情况,是未来的大趋势。


他指出,将部分产业用地等出让年限从过去的50年压缩为20年,主要考虑到两点。


第一,产业更新非常快,20年周期中产业的变更也需要和相应的用地周期相匹配。


第二,通过压缩此类用地年限,有利于更好地监管此类用地的运作,对于一些不合格的用地,在考核方面也会更加精准,防范部分企业在土地上随便变性或者不积极提高产出效率。


这些措施背后是希望促使一些产业用地和工业用地不断调整供应模式,以实现更好的出让和发展效应。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市和海南省早就提出了此类做法。


上海市在工业用地方面推进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模式,其思路也强调了弹性年期出让的导向。海南省对于土地市场的管控,强调了土地背后的产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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