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4日,东方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对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未到案的人员开展追逃抓捕工作,敦促47名犯罪嫌疑人尽快投案自首。
截止至2018年11月14日16时,未到案人员卢瑞昌、卢平杰、符修保、孙学康、李如明、高芳信、陈浩文、邓承运、邓承杰、唐于坤、汤世斌、陈学康、张生智、张生星、王文智、符豪、符海良、张磊、张垂辉、符龙海、陈家亮、古德贤、符启涛、王开伟、汤锡亮、陈明有、李维兵、卞在阳、符家玉、符成权、许海波、陈宗坤、陶昌明、苏关宇、王五雄、廖明寅、张彩亮、文广、吴挺龙、唐传能、符德贤、柳春发、张永名、陈华智、陈华鹏、柳国明、李得林等47人务必在通告发布之日起48小时内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规定期限内自动投案的犯罪人员,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在规定时限内拒不投案自首或继续实施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有力措施将其缉捕归案,从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