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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售146套,却标174套!海口“国兴一号”开发商被罚12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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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海南锦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其“国兴一号”商品房营销中心的商品房销控表和价目表上,未按《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标示商品房价格相关因素,也未标示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及未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等内容进行公示,其行为已涉嫌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规定。
经了解,2012年9月6日,海南锦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房地产项目为“国兴一号”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该项目用地性质及用途为城镇商业用地/住宅房,经向主管部门备案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2020年9月1日起,在海口市美兰区海府一横路28号国兴一号营销中心进行期房销售。该项目一幢分A1、A、B三栋,项目的总套数为331套,商铺25个,总建筑面积48695.27平方米。
执法队调查发现,海南锦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国兴一号”商品房营销中心公开对外销售的期房有331套和商铺25个,截至被立案调查时,该公司已售出期房142套、商铺4个,尚剩189套期房和21个商铺未售出。销售过程中,上述尚未售出的期房商铺已实行商品房“一套一标”明码标价。
该楼盘《销控表》上标示的内容为:全部331套期房的楼层、建筑面积、房号、销售状态;“户型平面效果图”上标示的内容为:项目名称、项目效果图、户型及平面效果图、开发商名称、项目地址、购房热线。背面为《置业计划书》。
海南锦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对上述331套期房和25个铺面实行“一套一标”进行明码标价,还存在未标每套在售商品房的层高;未按规定标示商品房价格相关因素: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费等;未标示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海南锦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标示商品价格的行为,构成违反《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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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队认为,海南锦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利用“国兴一号”项目楼盘《销控表》,对外宣传房源已全部售出或者所剩数量有限的信息,会给购房者带来一种认为“房源紧缺”的错误信息。该公司利用《新建设商品房销售价目表》对外标示虚假房源销售状态的信息,极易误导购房者,对购房者的合法权利带来侵害。该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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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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