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黑板!打击治理通讯信息诈骗,这些国家是怎么做的?
近年来,全球范围内的通讯信息诈骗犯罪活动猖獗,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已成为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的一大社会公害。为治理通讯信息诈骗,主要国家和地区政府部门纷纷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和组织体系保障,对电话用户要求实名登记,同步配套相应技术手段,积极强化信用管理和用户举报等社会监督机制,有效遏制通讯信息诈骗活动泛滥蔓延。
注重立法先行
强化诈骗治理的法制基础
1.制定专门性法律法规
在诈骗治理前置防范环节,个人信息保护专项立法已成为国际惯例,目前全球已有近90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在治理诈骗的信息传播管控环节,美国在《电话消费者保护法》及《控制非自愿色情和推销侵扰法》两部法律中明确规定,不得向消费者发送与商业营销、产品推广、服务广告有关的垃圾短信和诈骗短信。
2.通过立法明确企业处置义务和权力
美国分别赋予银行和通信运营商主动封锁诈骗账户、拦截诈骗电话等权力。韩国则在《电信事业法》修正案中强制要求运营商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拦截虚假主叫电话,否则将被处以罚款。三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美国联邦法律规定,对不法分子的电信诈骗行为可处以超过10万美元、监禁多年的处罚,对电话营销企业或个人可处以每次1.6万美元的罚款。
强化实名管理
大力提升实名登记准确率
1.强化移动电话用户真实身份登记
在美国,手机账户需要与个人社会安全号捆绑,如果用户不能提供社会安全号,必须出示护照、信用卡、学生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
2.明确责任主体用户身份认证管理要求
新加坡信息通信发展局要求所有移动业务零售店和业务经营者都配备“身份扫描识别系统”,新用户必须提交身份证到系统进行扫描和登记后才能开通服务。
3.实施移动电话与相关业务捆绑
墨西哥将移动电话与固定电话进行捆绑,《联邦电信法》要求用户必须提供两部其亲戚或朋友家中的固定电话,以便工作人员查证该手机用户信息的真实性,待实名登记手续和个人资料真实性验证完成后,手机才会被激活。
4.强化号码过户等特定环节实名制管理
德国相关法律要求用户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否则新持卡人用该手机卡从事违法活动,原持卡人将会负法律责任。
建立信用平台
强化信用警示与约束效应
1.强制签订信用合同
德国建立起完备的信用网络,所有德国个人和公司在德国信贷风险保护协会(Schufa)都有信用档案和评分。用户在银行开户,签订手机、网络等服务合同时,必须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严格的身份检验,并签订“信用合同”。一旦发生通讯信息诈骗,银行可以通过Schufa的系统查出相关信息,为用户追回钱款,系统将自动扣除被查出涉嫌通讯信息诈骗的个人和公司的信用分。
2.依托信用体系增大诈骗犯罪成本
在美国,信用记录有显著瑕疵(如通讯信息诈骗犯罪行为)的个人和企业,其生活和发展会受到明显的负面影响,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失信记录会被保存和传播。失信者会受到惩罚,而守信者则会获得种种便利和好处。美国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极大地增加了社会主体实施通讯信息诈骗等失信行为的违法成本,成为诈骗治理体系中重要的一环。
建立专门机制
提升诈骗治理工作的主动性
1.通过立法明确建立“拒绝来电”机制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根据《电话消费者保护法》建立“拒绝电话推销名单”免费登记平台,任何座机和手机用户都可在专门网站上免费注册,一旦被列入“拒绝来电名单”,除了公益性质的机构外,任何人向该电话推销都属于违法行为。
2.限制违规责任主体电信资源使用
印度要求基础电信企业一旦发现未通过“谢绝来电”注册的企业或个人拨打营销骚扰和诈骗电话,必须立刻切断其所有电信资源并列入黑名单,要求基础电信企业收到由“谢绝来电”平台提供的黑名单后在24小时内切断名单上电话营销者的电信资源。
强化技术手段
加强电话诈骗拦截与提醒
1.发达国家普遍建设诈骗电话拦截屏蔽技术手段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敦促电话公司采取措施免费为消费者提供自动呼叫电话的拦截技术,AT&T、苹果、谷歌、Verizon等联手组成“反自动呼叫电话打击行动组”,开发主叫号码ID识别技术,屏蔽虚假号码拨出的电话。
2.部分国家积极开发面向用户终端的安全防范技术
日本富士通公司和名古屋大学合作开发 “手机会话分析软件”,将诈骗汇款内容中包含的关键词设定为危险词语,如交通事故、汇款等。同时,该软件可基于关键词和通话语调变化等,综合判断用户是否可能正被诈骗。软件一旦发现用户处于被欺骗状态,手机会马上发出警报声,并在手机屏幕上显示提示语。
加强社会监督
构建协同治理的工作合力
1.在社会监督方面,各国均将畅通社会举报渠道作为吸引社会民众参与治理的重要途径
美国、德国组建了专门机构,负责集中受理用户举报和问题调查。法国组织电信运营企业建立了名为“33700”的跨运营商联合举报平台,统一负责接收用户举报。
2.在提升民众防范能力方面,各国均将宣传教育作为治理工作的优先方向
法国内政部、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委员会(ACCC)均在其网站专门发布近期常见通讯信息诈骗手法,并为用户提供了相应的信息核查验证渠道。
综合来看,主要国家和地区的通讯信息诈骗治理工作呈现以下基本特征:
在治理模式上,注重依法治理、协同联动,通过明确各环节各主体的责任义务,统领整个治理工作。
在治理举措上,注重标本兼治、技管结合,大力建设技术防范管控手段持续提升防范打击能力,并采用实名制、信用管理、“拒绝来电”机制等管理措施巩固治理成效。
在治理机制上,注重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积极构建政府、电信运营商、科技公司(如苹果、谷歌、富士通)、安全厂商(如迈克菲、卡巴斯基)、高校(如名古屋大学)、社会组织(如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委员会)、用户等各类主体共同参与的多元治理格局。
作者: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安全研究所 彭志艺 张振涛 王玉环 姜宇泽 王丽耀 魏薇 杨剑锋
编辑:刘培钰
校对:梁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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