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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坎村村主任受贿被查,警方呼吁村民勿采取过激行为

2016-06-18 澎湃新闻 观察者网

澎湃新闻 马世鹏

6月18日,广东省陆丰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乌坎村党总支书记兼村民委员会主任林祖恋因涉嫌利用职权受贿,已于2016年6月17日被陆丰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陆丰市公安局还呼吁全体村民积极支持配合司法机关开展工作,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社会稳定环境,不要被少数不法分子煽动利用而采取过激行为。同时表示,对采取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趁机打砸抢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决不手软。 

林祖恋是“乌坎村事件”后村民民主选举的村主任。


2011年12月10日下午,汕尾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陆丰市处置“9·21乌坎村事件”作情况通报。汕尾市委书记郑雁雄认为,该事件是“村民表达诉求好的初衷,却用了错误的方式”。从整个事件发生经过看,其主要指向村内矛盾,大部分村民的诉求还主要指向村内的经济问题,村民的不满主要是针对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特别是当了30多年的老支部书记。只不过事件被村内外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所炒作、利用、煽动,企图将事件升级。郑雁雄特别强调,有境外势力对今次事件推波助澜,致使本已平息的事件又趋严重,改变了事件的性质。

据深圳新闻网报道,当时,广东省委专门成立了乌坎村集体土地问题专项工作小组、村财务问题专项工作小组、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工作小组,经调查后认为,乌坎村存在比较严重的财务管理问题,也发现一些村干部违反财经纪律的线索,该村在发展中也有损害农民直接经济利益的问题。

该报道称,村财务管理方面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款私存、坐收坐支、多头开户;二是手续不全,自制单据,白条入账;三是财务公开不具体,不详细,村干部得不到有效监督;四是有些重大事项没有经过集体讨论,土地收入支出、部分村公益事业建设承包方案等,没有招投标和签订建设合同,主要干部说了算。

报道还称,此外,少数村干部存在利用公款送礼办事、重复领取社保、用公款购买私家小车等问题。在保障农民经济利益方面,存在土地出让收入村民直接得益很少、一些企业应上缴的租金没有及时收取、与港方合作结算中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等问题。

2012年4月23日,广东省乌坎事件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专项工作小组宣布乌坎村原村党支部、村委会(简称“两委”)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经过近三个月的调查,已查实乌坎村原村两委干部主要涉及非法转让土地、利用职务侵占村集体财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违反廉洁自律收受红包、违规购买小汽车、违规操作村民委员会选举等违纪问题。其中,对原村“两委”8名村干部追究党纪责任,对陆丰市、东海镇及基层站、所共12名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

据新华网报道,2012年3月3日,乌坎村进行民主选举村委会,林祖銮以6205高票当选主任。

另据人民网报道,“林祖銮”是林祖恋的曾用名,其在乌坎村里德高望重,被视为乌坎村的“精神领袖”。林祖恋年轻时曾是解放军,退役后曾于1969年任职乌坎村村委会副主任、民兵营长,之后担任过东海开发区负责人和东海镇商业支部书记。2012年1月,1965年入党的林祖恋被任命为乌坎村党总支书记。

按照2010年10月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本文来自:政经资讯新媒体观察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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