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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我们不支持她“爱国”

2017-05-18 林西 观察者网

文/观察者网 林西

戛纳电影节开幕式红毯环节,某位不知名网红成功吸引了眼球。

因为她把国旗穿到了身上。

这位名叫徐大宝的网红不仅把五星红旗改成了露背装,还在某平台直播了自己的红毯秀,可谓是花式蹭热度。

她确实成功吸引了眼球,但网友们的第一反应是:这是谁?

这位不知名网红叫徐大宝,职业女主播,2016年4月,出演个人首部电影《妹儿》,从而以演员身份正式进入演艺圈。当然了,并没有什么知名度。

接着引来网友的集体吐槽,认为她侮辱了国旗,为博眼球不择手段。

还有网友表示,把国旗穿在身上,可能涉及违法。

根据国旗法第十八条规定,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

第十九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大规模引发争议之后,今日中午,徐大宝在微博回应此事,称这是自己设计的具有中国元素的礼服,初衷是为了响应一带一路,走向世界,“希望能代表中国主播走在红毯上,向世界展示中国之美,展示中国网红的自信、阳光和爱国”。

她表示对中国和国旗没有半点不敬之意。

下午13:55,徐大宝再次发布微博,称自己的设计理念是中国元素,并不是大家所认为的把国旗穿身上,更不存在什么诋毁、损坏国旗。

她还表示疑问,“为什么在欧美国家穿国旗元素的衣服就会被认为爱国,而中国人却会去诬陷诋毁同胞?”

徐大宝还称,她是想表达为自己是中国人感到骄傲,但没想到鼓足勇气却换来同胞们的辱骂和不理解。

虽然徐大宝一口一个爱国,一口一个中国人,但这一次,网友们不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徐大宝提到在欧美国家穿国旗元素的衣服就会被认为爱国,事实并非如此。

虽然把国旗穿身上的美国明星不要太多,但其实在美国国旗也不可以穿身上。

《华盛顿邮报》曾经澄清过关于美国国旗的一个谬误,就是身穿印有星条旗的T恤没关系。

文章称美国《国旗法》反对将国旗用于“广告目的”,还进一步警告称,不得销售或展示“印刷、涂画、绣制或放置了国旗图案的商品”来“推销、装饰、标识或突出商品或有国旗图案的物品”。

换言之,在美国如果身穿国旗T恤或头戴国旗帽子,那就违反了《国旗法》。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据《华盛顿邮报》介绍,《国旗法》是1923年在华盛顿举行的首届国旗会议制订的,是美国法律的一部分。但这部法律没有颁布实施,也无法颁布实施。它只不过是一套准则,让美国人知道对自己的红白蓝三色国旗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

也就是说,就算你把国旗穿身上,也并不会怎么样。

但并不代表,这是被支持的行为。

而且即便是欧美国家可接受的行为,也不代表国内社会必须接受。

战士鲜血染红的国旗,绝不应该是博眼球的工具,每个人都应该尊重和爱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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