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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公交车上遭猥亵“视频疯传,当地警方通报真相

25日晚,有网友上传视频称,广东省中山市发生一起疑似公交车上猥亵女性事件。视频中一女子由公交车后部冲向后车门试图逃离,却遭一男子强行抱回公交车后排。期间女子大声哭叫,但周围乘客与司机始终未进行劝阻。

随后,视频被大量转发,不少网友都对视频中被猥亵女子的安危感到担忧。

26日下午13点13分,广东中山警方发布通告,澄清事件不是发生在中山:

9月25日,杨某(男,20岁,中山市人,珠海某学院学生)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一女子在公交车“被猥亵”的视频,并称事发地在中山,相关视频和言论被网友转发引起关注。

中山警方高度重视,连夜开展调查,确认视频中事件系因家庭矛盾,发生于外省(区)某地,并非中山。目前杨某已被警方带回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醒: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希望广大网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26日下午,事发地,广西北流市公安局发布通报,说明了事件调查和处理结果:

罗某荣(20岁)与苏某某(20岁)共同生活多年,并于2016年育有一女。9月25日,两人在车站协商感情问题,期间,罗某荣将苏某某强行带上北流往玉林的公交车。目前罗某荣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

警情通报

 

2018年9月25日15时30分许,北流市公安局松花派出所接到一男子报警:其表姐苏某某在北流汽车总站被一名男子强行带上了一辆公交车。接到报警后,北流市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进行调查,经对双方当事人及证人询问后,调查结果如下:

罗某荣(男、北流市人、20岁)与苏某某(女、北流市人、20岁)已共同生活多年,并于2016年育有一女。9月25日15时许,两人在北流市汽车总站协商感情问题。协商过程中,罗某荣将苏某某强行带上北流往玉林的公交车。当晚,苏某某自行返回北流家中。26日上午,罗某荣到松花派出所接受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北流市公安局决定对罗某荣处以行政拘留5日。

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发现网上流传有“公交车上女子被男子猥亵、抢劫……”等虚假信息。警方提醒,网络非法外之地,请广大网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北流市公安局

2018年9月26日


综合澎湃新闻、@平安中山、@北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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