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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的一封信
机关全体党员干部:
全区正在开展的创建无违建社区“百日行动”,是对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能够践行“两学一做”,争当“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的考验,也是发挥党员干部“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机关头豁的出来”先锋模范作用的主战场。为此,八角街道机关党总支、综合执法党总支向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提出建设无违建社区“十不准”:
一、不准有圈占绿地的行为;
二、不准有私装地锁的行为;
三、不准有私占公共空间的行为;
四、不准有私搭乱建的行为;
五、不准有将共享单车带入小区的行为;
六、不准有在自媒体中随意发表负面言论的行为;
七、不准有发表与建设无违建社区相悖言论的行为;
八、不准有利用职务为违法建设充当保护伞的行为;
九、不准有依法强拆中通风报信的行为;
十、不准有其他与建设无违建社区相悖的行为。
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们,攻坚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共同担负起时代赋予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的使命,以拼搏为美,向行动致敬,为担当点赞,努力建设首都一流的和谐宜居街道!
八角街道机关党总支
八角街道综合执法党总支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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