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最大教会,创始人挪用1亿人民币公款罪名成立!
新加坡惊天大案,新加坡最大教会城市丰收教会前牧师康希,今天被指罪名成立,挪用教会公款2400万新币(一亿多人民币啊啊啊啊!!!),其中包括帮老婆何耀珊卖唱片!!!(眼哥觉得这一定是真爱啊)
(听着林俊杰和何耀珊唱着歌码着本篇文章,眼哥表示心很塞)
先介绍一下本文的主角新加坡籍歌手何耀珊,她以前发了不少专辑,像《孤单旅行》、《收获》啊这几张专辑其实都流传甚广,在台湾和大陆都还挺有知名度的,很多粉丝可能都听过她的歌。因为老公康希创办了新加坡城市丰收教会并身为牧师,她一直以牧师娘的特殊身分与清亮嗓音受人瞩目,还被称为“福音歌手”。
再介绍一下新加坡城市丰收教会(City Harvest Church)。教会成立于1989年5月7日,创办人为康希牧师。创办时会友只有20名。今天,丰收教会每周的聚会人数已有数万人,成为新加坡最大的独立教会之一,在整个亚洲教会都有一定的影响力。(眼哥,只要有八卦处一定会跳出来补笔的眼哥说,记得周杰伦是信主的吧,据说就有何耀珊的交情及影响在里面。也就是新加坡城市丰收教会的影响力之一斑。)
时光倒退回5年前——2010年时,教会创办人康希便已被举报挪用公款,掀起新加坡一场宗教与敛财之间的争议,具体说来就是,康希与其他4名教会人员,被揭发用“做假帐”的方式,来从事“虚拟债券投资”、“转手套利交易”。名义上以债券投资的方式购买债券,实际上根本没这笔交易,钱都被拿来资助何耀珊的歌唱事业,但被教会的会计质疑后,康希等人竟然再度挪用另一笔资金,假装债券已被赎回。
说回本案。2015年10月21号,经过漫长的百余天审讯,这宗新加坡历史上审讯期最长的刑事案终于算是告一段落——涉案人员被判罪名成立:教会前牧师康希等五人涉嫌失信,被商业事务局逮捕。包括康希和歌手妻子何耀珊在内的八名教会董事和职员也被勒令暂停担任慈善工作。不过教会的朋友暂时应该不会受到影响,2012年新加坡副总理兼内政部长张志贤就表示,控状只针对五人而不是教会本身,并强调城市丰收教会可以继续进行礼拜仪式和教会活动。
(左起:陈一平,黄玉音,周英汉,林岭恒,康希,陈绍云)
康希面临三项共谋失信罪指控,被指他与其他四人在2007年8月到2009年6月间,三次挪用教会1000万新元、300万新元和1100万新元的建堂基金,把总计2400万新元的建堂基金,转到Xtron Productions和PT The First National Glassware这两家公司,抵触失信条文。若罪名成立,其中一项罪状的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或坐牢长达10年,另可加罚款;另两项的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或坐牢长达20年,另可加罚款。
新加坡籍歌手何耀珊(左)陪同丈夫康希(右)到法院
我们再来回顾一下整件事件的时间线:
2012年6月27日
城市丰收教会创办人康希牧师以及其他四位教会同工出庭接受了面控并已被保释,将于7月25日将再次出庭。教会运作及小组聚会将正常进行。城市丰收教会表示,此事已交由法庭裁决。“结果会如何?在众人的祷告中,愿神的旨意成全。”康希在7月26日清晨发表推文:“艰难的一天……我信任你,主耶稣基督……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意旨实现!”
2012年6月30日
新加坡城市丰收教会坚称未被骗取数千万新币,并表示支持所有与案件有关的会友。
2013年5月
正式开审。教会灵魂人物康希牧师、陈一平牧师、教会前投资经理周英汉、教会前财务经理黄玉音、时任管委会成员的林岭恒和教会财务经理陈绍云,被指在2007年至2009年通过教会认购两家公司“思创”Xtron Productions和“何清伟玻璃厂公司”The First National Glassware(简称Firna)的2400万新币债券为幌子,共谋挪用教会的建堂基金,并用其中1300万新币来打造康希妻子何耀珊的首张英语唱片。陈绍云与其中三人涉嫌再失信2660万新币来赎回债券,以掩饰之前挪用公款的罪行。
2013年9月
《新明日报》报道,法庭文件显示,在2007年7月,城市丰收教会靠教友的什一税(tithe)及其他奉献,“收入”可达321万新币。但教会开销也很大,同月开销达503万新币。其中,职员薪金及福利,外国传教费用就占了收入的近一半,分别为25%及22.6%。康希在2008年1月至6月,到美国传教的飞机票的费用,就超过20万新币。
2014年5月5日
国家法院首席法官施奇恩考虑控辩双方的立场与论据后,宣判六人表面罪名成立。
2014年7月
被告六人陆续在法庭上为自己作了无罪辩护。康希称花费数百万元在他妻子何耀珊的流行音乐生涯上,对于城市丰收这间超大型教会的增长和壮大是必需的,并且“跨界计划”(Crossover)已经触及到未信之人10.9万人,其中3.3万人“接受基督进入他们的生命”。所谓“跨界计划”是城市丰收教会差派何耀珊透过流行歌曲从事福音工作。
2014年7月
林岭恒在庭上透露,城市丰收教会在2002年决定通过何耀珊的流行乐事业传教,但为了不削弱公众的接受度,所以不愿教会与她的事业之间的关联曝光。林岭恒也说,会员方瑞家在2003年公开指责教会用公款打造何耀珊的歌唱事业,这让教会领导“精神受创”,因为他们没料到公众甚至是其他教会都反对城市丰收教会支持何耀珊的流行乐事业。为了切割教会与何耀珊歌唱事业的表面关系,教会决定由一家名为Xtron的公司替何耀珊发唱片。然而,借助她的歌唱让更多人成为基督徒的“跨界计划”始终不变。
2014年8月
周英汉在庭上指责康希隐瞒真相。他指出何耀珊的演艺事业纯属个人事业,跟跨界计划没有关系。周英汉指出何耀珊歌唱事业上的成就和专辑销量都是虚假的,并指责康希向教会会员夸大何耀珊的歌唱成就和销量。康希否认了周英汉的说法。
2014年8月6日
庭审上透露,何耀珊三张专辑《SUN*day》、《Sun with Love》和《孤单旅行》滞销。其中一张亏损约50万新币;另一张则仍有3.25万片仓底货,结果教会花了近45万新币买来,送给外国教友和国外教会,作为城市丰收传教活动“跨界计划”的见证。
2015年10月21日
大约100名公众清晨6点前就到法院外排队听审。法官裁决六名被告罪名成立。施奇恩法官宣读口头裁决时说,他不相信被告认为何耀珊唱片真的会为教会带来收益,投入的巨额款项是虚假投资。
所有被告都被控的失信公款条文设有强制性监禁。六名被告允许保释在外。康希、周英汉、陈一平、及林岭恒各自的保释金为100万新币,而陈绍云和黄玉音各自的保释金为75万新币。
附今天教会Facebook发布的官方声明:
亲爱的弟兄姐妹:
法官已经下判,当然,我们对此结果感到失望。即便如此,我知道康牧师与其他人正仔细研究其判决,接下来他们会向各自的律师征询法律意见。
在之前的两年调查与三年审讯中,我们一直信靠神,并相信不论结果如何,神会使用它叫我们得益处(罗8:28);现今也不例外。这漫长的时期的确非常艰巨,不单单是对这六人而言,也包括他们的家人朋友和我们的教会会众。
尽管面对重重挑战,城市丰收教会有从神而来不动摇的呼召。近来,康牧师劝勉我们要专注于核心价值,带着更大的果效持续服事神的旨意。自2012年起,负责经营教会运作的是全新的管理层和教会董事。因此,让我们继续带着CHC 2.0坚持到底。神在塑造我们的教会,使我们更刚强、更纯洁、更成熟。
感谢你们忠心坚定的爱神与爱彼此。让我们拥有坚不可摧的合一。我们不是孤单的,因为世界各地有许多朋友和教会也为我们迫切代祷。然而祂知道我们所行的路;祂试炼我们之后,我们必如精金。(约伯记23:10)
你们在这期间向我与康牧师表现的爱和支持让我们感动不已。我们感谢你们一直为我们祷告。请继续为康牧师、陈牧师、岭恒、绍云、玉音和英汉代祷。
基督爱里
为祂荣耀
何耀珊
共同创办人/执行总监
代表CHC管理董事会
双方将在11月20日早上9时半,对判刑进行口头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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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还要科普一下挪用公款的定义。
新加坡刑法第224条:挪用公款罪
受委托管理公款或公共财物者,以不诚实手段将之挪用,即为挪用公款/公物罪。注意:这条罪并不在乎挪用者是否已经把款项补回。也就是说,即便已经把款项补回,也不因此而免罪。
其他案例:
2002年10月,新加坡女子朱梅(41岁)承认三项失信公款的控状,被判坐牢三年半。被告案发时在Bintan Granite私人有限公司担任行政员兼会计师,职务包括管理零用现金、会计和付款等。她在2005年到2010年10月2日在公司工作。前后三年以上,她管理暨账户侵吞超过23万美元,并在圣淘沙名胜世界赌场输光了这一切。
2006年11月,前新加坡水球明星、教练马修·谭因挪用公款38635美元,被判处徒刑9个月。他承认从2003年到2005年,采取伪造票据等方式,从新加坡游泳协会挪用38635美元。
2013年,新加坡检察部门以严重失信、伪造文件及洗钱等21项罪名起诉贪污调查局助理司长杨少雄。杨少雄涉嫌挪用170万新加坡元公款,其中24万新元用于赌博。新加坡反贪局长陈宗宪因此被撤职。
城市丰收教会案对整个新加坡社会的影响很大。非盈利团体与经济相关事务的调查有几个案例已成为新加坡路人皆知,比如全国最大的慈善机构之一NKF(新加坡全国肾脏基金会)事件前执行理事长杜莱被曝出“贪污”丑闻,新加坡著名慈善团体'仁慈'负责人明义和尚滥用善款,被判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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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焦点:
这场审讯是新加坡史上审讯时间最长的,案件围绕着教会2002年启动的“跨界计划”。康希被指当时成立公司,让教会成员哈纳菲(印尼富商),表面上看起来捐出127万新币给“跨界计划”。实际上,这笔钱一开始是捐出来作教堂基金用途的。
控方认为,城市丰收教会六位领袖私自挪用建堂基金,以投资购买思创债券为名,实际上暗地里资助何耀珊的音乐专辑。但辩方加以反对,辩方说,教会领袖支持何耀珊的音乐工作,最终目的是凭借她的音乐将福音带进未得之地,也就是吸引非教徒。对于辩方观点,控方表示不接受。
六个被告被指利用这些债券为幌子,挪用建堂基金,花费1300万新币打造何耀珊的处女英语唱片。此外,陈绍云与其中三人涉嫌再失信2660万新币来赎回债券,以掩饰挪用公款的罪行。
被告:康希 Kong Hee(51岁,城市丰收创办人)
康希被控3项共谋失信罪。他在审讯中多次强调,和其他被告多次向律师和审计师查证,确认进行的交易都是妥当的。
他表示,曾与教会长期合作的审计师冯道清接洽讨论,并说:“如果我犯下欺诈、贪污和伪造罪行,我为什么会想见他?”
代表康希的唐振辉律师指出,康希从债券中提取的“每一分钱”都投入跨界计划,他和其他被告没有从中获得个人利益。
不过,主控官蒋诗琦副检察司却形容康希是“老练的骗子”,“完全缺乏可信度”。她直言:“(康希)远不是个有名无实的人物,而是一丝不苟和事必躬亲的领袖,在债券进行前,他的批准是必不可少的。”
被告:周英汉Chew Eng Han(55岁,城市丰收前基金经理)
周英汉被控六项共谋失信和四项共谋作假账罪。
他在2013年6月宣布退出城市丰收教会,因为和其他人“精神和道德原则有冲突”。他表示,在教会看到各种“背叛、污蔑、欺诈、贪婪、傲气、虚伪”的表现,也直指何耀珊的音乐成就“不真实”,是教会砸重金买CD换来的。
审讯期间,周英汉自行抗辩,指真正的骗局是跨界计划和何耀珊的事业,而不是他设计的债券投资。他抗辩说,债券是根据康希所提供的预估专辑销量来设计,以衡量是否能偿还。他说,就算教会基金真的有被滥用,责任应该归咎于那些做出花钱决定的人。
被告:黄玉音 Serina Wee(38岁,前城市丰收财务经理)
黄玉音被控六项共谋失信和四项共谋作假账罪。
她1999年开始在城市丰收任职会计师,是跨界计划账目的主要执行员之一。
根据新加坡《联合晚报》报道,审讯期间,她每次上庭都精心打扮,加上容貌姣好,被网民形容为“女神”。
被告:陈一平Tan Ye Peng(42岁,城市丰收资深牧师)
陈一平被控六项共谋失信和四项共谋作假账罪
他是城市丰收的“第二把交椅”,曾在庭上坦言没有会计背景,大一的会计考试甚至不及格。
他抗辩时说,从来没有意识到,和其他被告做的一些事,可能是犯法的。他也指出,做出的一些决定,是依照周英汉和一些审计师的指示和建议。
不过,主控官却不认同他的说法,指陈一平在城市丰收的职权,实际上仅次于康希。
被告:陈绍云 Sharon Tan(40岁,城市丰收财务经理)
她声称曾对教会账目表达关注,但黄玉音、周英汉和陈一平等人告诉她,一切都会没事。
她的代表律师抗辩时说,她只是一个“遵照指示行事的职员”,并没有参与计谋的动机。
但主控官质疑说,城市丰收的财务交易非常庞大、复杂,陈绍云实际上全面参与了策划、执行、掩饰的行动。
被告:林岭恒 John Lam(47岁,城市丰收前财务委员会成员)
林岭恒被控三项共谋失信罪。他被形容是“局内人”,负责掩饰问题债券,但他辩称,自己只是个“履行职责的义工”。他表示,当时相信Xtron债券是理想投资,因为何耀珊之前专辑都相当成功,他也相信周英汉已进行必要的审核。
但主控官指,林岭恒实际上扮演“局内人”角色,负责确保监管当局不会发现有“问题交易”。
林岭恒的辩护律师则说,林岭恒身为投资委员会成员,只不过是在尝试尽义工的责任,履行一些职责。
新加坡国家法院法官施奇恩在最新判决时表示,他不相信被告认为何耀珊唱片真的会为教会带来收益,投入的巨额款项是虚假投资,虽然被告后来归还款项,且不涉谋取任何财政收益,但无论动机是否良善,都不能因此免罪。
何耀珊本人则在脸书表示对于判决结果感到失望,他们会向各自的律师征询法律意见,“在之前的两年调查与三年审讯中,我们一直信靠神,并相信不论结果如何,神会使用它叫我们得益处(罗马书八章28节);现今也不例外。这漫长的时期的确非常艰巨,不单单是对这六人而言,也包括他们的家人朋友和我们的教会会众。 ”她感谢世界各地许多朋友和教会一直为他们祷告,呼吁大家继续为这六人祷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