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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打不过滴滴的Uber也要做无人驾驶?

2018-02-07 琥珀 CS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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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TheVerge

离职创业,本无过错,但一旦牵涉上泄密的因素,那么就不仅是道德问题了,更多要考虑的是法律风险。

2018年,在自动驾驶领域,从传统车企到造车新贵,从互联网巨头到创业公司,资本的疯狂涌入,软硬件技术的不断成熟,促使越来越多的技术人选择辞职创业,力求以最快的速度抢占赛道。而这时就难免遇到一个似乎不太明晰的界限,在前东家的知识产权问题。

近日,在美国旧金山的法庭上,曾在中国失利的Uber与谷歌母公司Alphabet旗下Waymo展开了一场关乎命运的审判,双方律师就证据、证人和诉讼进行了激烈碰撞。

此次争论的焦点就在于,Uber聘请的一位曾在谷歌工作的工程师,是否涉嫌窃取老东家五人驾驶汽车的设计秘密。

原来,2016年Uber以6.8亿美金收购了一家名为Otto的无人驾驶卡车公司,并聘请了该公司CEO安东尼·莱万多夫斯基(Anthony Levandowski)。而事实上,这位创始人恰恰是谷歌无人驾驶汽车项目(Waymo)的创始人之一。

特拉维斯·卡兰尼克(左)与安东尼·莱万多夫斯基(右)

因此,Waymo指控莱万多斯基在加入谷歌前,曾将大约14000份敏感文件下载到自己的个人电脑中,危及八项专利。包括“激光雷达技术,或称光探测和测距系统,这是Uber在开发自动驾驶车辆中必须用到的技术。

但法官对此存在质疑,认为Waymo律师无法证明Uber参与了谷歌商业秘密的盗窃行动,而将其不恰当地用于激光雷达的研发。这可能意味着Waymo陪审团必须了解软件代码和传感器中的技术细节。

尽管目前尚不清楚Uber是否曾收到和利用过这些商业机密,甚至其是否真的是商业机密也并不确定,外界也评论Waymo的指控内容过于繁杂,举证似乎是一项不可完成的任务,但对于Uber而言,如果此次诉讼失败,将意味着不仅要担负侵害商业机密带来的处罚,还可能因此跌出自动驾驶这个赛道。

在国内市场,同样存在类似的现象。2017年12月,百度以侵犯无人车商业机密为由起诉前高管王劲及其创立的公司美国景驰科技。

2016年10月,迅雷创始人程浩曾公开表露了一个预言:“未来,百度和滴滴打车将不会是合作关系,双方必有一战。从后者的角度来讲,它必须得做自动驾驶研发……”而这个预言现正悄然成为现实。

对于百度而言,几乎无法料想,潜在对手将从某一个领域异军突起并将其秒杀,当然,它也无法眼睁睁看着,曾经的队友也变对手。而在自动驾驶这个领域,百度的对手将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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