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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父亲突然离世,留下75万元债务子女要还吗?
“父债子还”
有人觉得是天经地义
也有人觉得不合理
在这方面法律有哪些规定呢?
案例
张三是一间塑料厂的老板,家庭经济状况一般。张三与妻子有四个子女,2018年1月,张三突发心脏病身故,遗留下30万元现金、一间负债75万元的塑料厂和一栋张三父亲名下价值200万元的房屋。债主李四得知张三死亡,便向张三的妻子及其子女讨债,但遭到拒绝,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法庭上,各人分别陈述了自己的观点:
李四认为:张三生前欠我75万元,我有权向他的家属索要张三的遗产,以抵偿我的债务。
大儿子认为:我对于父亲的遗产已经放弃了继承权,凭什么要我替父亲还债?
张三的其他子女认为:塑料厂已经倒闭,房屋是爷爷留下来的,我们每人只分得现金几万元,对于75万的巨额债务,我们没有能力偿还。而且,欠债的父亲已死亡,凭什么要我们父债子还?
张三妻子认为:我对张三欠李四的债务全不知情,这债务与我无关。
(图片来源网络)
父亲留下的债务
儿女是否有义务帮他还呢?
下面听听法律界人士的解读↓↓↓
编辑 卢健力
责编 黄文 曾斌
编审 蔡焯浩
来源 小榄电视台 小榄镇法律服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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