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拟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快看有什么变化
具体调整收费项目及标准如下↓
拟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
省一级财政拨款类从995元/月·生调整为1050元/月·生,自收自支类从1150元/月·生调整为1350元/月·生;市一级财政拨款类从695元/月·生调整为860元/月·生,自收自支类从800元/月·生调整为1100元/月·生;其他幼儿园财政拨款类从480元/月·生或380元/月·生统一调整为570元/月·生,自收自支类从550元/生·月或440元/生·月统一调整为740元/月·生。
根据调整后的保教费,相应调整了假期保教费的标准:
省一级公办幼儿园市一级财政拨款类和自收自支类两类分别为71元/生·天和92元/生·天,市一级公办幼儿园两类分别为58元/生·和75元/生·天,其他幼儿园从38元/生·天调整为50元/生·天。保教费的标准为最高限价,各公办幼儿园根据各镇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当地实际情况,在不超过最高限价前提下自行制定保教费的标准。
托管费收费标准制定由现行最高不超过8元/生·天调整为不超过10元/生·天。保教费每学期收取一次,每个学期按5个月计算。
市民如有意见和建议
请于2020年10月31日前
反馈到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通讯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市发展改革局价格综合与收费管理科;
邮政编码:528403;
传真号码:0760-88319851;
电子邮箱:fgjgtk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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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榄发布编辑部
编辑:梁洪伟
责编:黄文 曾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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