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中山最新提示!事关全市校外培训机构,速看→
为落实“双减”政策
9月19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出提示
要求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广告牌等
不得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
详细内容如下
↓↓↓
全市各媒体、广告经营发布单位、新媒体、网络平台、教育培训机构、公共场所管理者: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规定“中央有关部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理,确保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为深入贯彻落实《“双减”意见》,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广告发布,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制作、发布校外培训广告作如下提示: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敦促各单位认真对照《“双减”意见》及相关法律的要求,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的合规审查,及时清理、撤除不符合规定的广告。同时也呼吁、欢迎社会各界加强对校外培训广告的监督,踊跃举报违法违规校外培训广告,举报电话:12345。
热点推荐↓↓
花好月圆迎中秋 小榄节日气氛浓
奖品丰富!“小榄智慧调解”微信有奖问答活动来了
我镇对河涌环境进行大排查、大整治
广东一地大规模核酸检测!中疾控发布重要提醒
小榄发布编辑部
编辑:钟宝田
责编:黄文 曾斌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长按二维码关注
小榄权威信息
都在这里
小榄发布
点分享
点点赞
点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