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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再敲警钟!男子酒后失足摔死,6名聚餐同事被判赔偿15万!

2018-03-26 人民日报

  贵州省遵义市某公司的小吴春节期间与同事在外聚餐时,酒后不慎摔伤致死。事后,几个参与聚餐的同事都被告上法庭,最终每人赔偿死者家属2.5万元。



  小吴生前在遵义市一家企业上班。今年春节期间的正月初五,他和几位同事相约,到一家餐馆聚餐。期间,大家相互祝福新年,因此喝了不少白酒。


  过程中,小吴起身去洗手间,因酒后脚步不稳,一脚踏空,在餐馆二楼的楼道口摔倒并发生翻滚,头部着地,鲜血直流。6位同事见状,赶忙将他送往医院,但因伤势过重,小吴没能再醒来。


  一场聚会,失去了一个好朋友,同事们非常难过。但小吴的家属更伤心,并认为参与聚会的6人都有责任,因此要求赔偿。


  据介绍,小吴的同事们多数表示,可从人道主义的角度,给小吴的家属适当补偿,但并不是赔偿。他们称,在酒桌上,大家都没有过分劝酒,而小吴摔倒也是意外。


  3月初,双方闹上法庭后,小吴的家属提出了总计40多万元的赔偿要求。


  当地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吴当时处于醉酒状态,其余一起饮酒者应当预见其单独下楼的危险性,但没有采取相应措施。据此,同饮酒者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不过,死者小吴是成年人,应根据自身情况控制饮酒,避免过量。此外,其本人也应知酒醉后有危险,但自身未采取防范,将自己置于险境,导致事故发生,需承担相应责任。


  最后,经法院调解,6名被告给予小吴家属一定经济赔偿,每人赔偿金额为2.5万元。


  3月23日,记者从承办该案律师处获悉,6名被告应支付的赔偿金目前已全额支付到小吴家属手中。



来源:贵阳晚报(ID:gywbgywb),记者:黄黔华

本期编辑:田丰、蒋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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