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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墙长安】西长安街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吹响集结号!
1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通知》
一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在全国各地轰轰烈烈地拉开了序幕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市委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
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1月31日,西长安街街道召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
街道工委书记陈振海
各部门主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相关执法部门
及地区13个社区党委书记参加会议
迅速行动 扎实推进
陈振海就街道“扫黑除恶”工作
提出三点意见
1.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
2.坚持首善标准,不折不扣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
3.强化党员意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将党员先锋形象树起来。
2.坚持首善标准,不折不扣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
3.强化党员意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将党员先锋形象树起来。
根据以上三点意见,陈振海要求各部门、各社区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在专项斗争中敢于担当作为,带头做到坚持坚持首善标准,树牢“红墙意识”。
纪工委要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紧密结合,坚决不做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各执法部门也要做到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纪工委要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紧密结合,坚决不做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各执法部门也要做到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重拳出击
“扫黑除恶”
拳头打在这儿⬇
1.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2.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竟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3.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4.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6.以高薪引诱招募船员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7.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8.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2.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竟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3.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4.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6.以高薪引诱招募船员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7.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8.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
“扫黑除恶”须打准“七寸”
深挖细查黑恶势力“保护伞”
也将是重中之重
“打”到“扫” 一字之变有何深意
已经开展10多年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
如今变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字之变,变的是什么
1.“扫黑”比“打黑”更加全面深入,重视程度前所未有 ;
2.“打黑”打得多,防得少;“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3.“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扫黑”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
2.“打黑”打得多,防得少;“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3.“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扫黑”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
从“打”到“扫”
虽只有一字之差
意义却不可小觑
西长安街街道将严格执行专项行动
带头做到困难面前冲在前
任务面前干在先、难事面前顶在前
既抓黑恶势力,也抓黑恶势力“保护伞”
坚决守护地区和谐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