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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父亲遗弃4岁儿子,法院这样判……
到底是为什么呢?
据了解,谈某军生于1990年,初中文化,湖北人,常住广东省东莞市。
据指控,谈某军因治疗患有脑性瘫痪、癫痫等疾病的儿子小谈(男,4岁)花费巨大,无力继续抚养小谈,遂向自己的母亲金某娥(已作不起诉)提出将小谈遗弃到梅州市,希望有好心人抚养小谈,无奈的金某娥只能听从谈某军。
2020年8月8日凌晨1时许,谈某军驾车载着金某娥、小谈从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出发前往梅州市。途中,由金某娥照顾小谈。同日5时许,谈某军载金某娥、小谈来到梅州市蕉岭县某建材厂附近。谈某军从车上抱出小谈,将其遗弃在建材厂地磅房旁边空地,并留下被单和衣物,后驾车与金某娥离开了现场。
当天5时30分左右,建材厂员工发现空地上的小谈后报警。蕉岭县公安局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将小谈送往蕉岭县人民医院检查救治,后送至蕉岭县援助管理站安置。
2021年1月20日,蕉岭县公安局依法传唤谈某军。1月21日,谈某军、金某娥接小谈回东莞市凤岗镇住家抚养。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遗弃罪追究谈某军刑事责任。建议判处谈某军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
法院审理认为,谈某军遗弃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小谈,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依法应予惩处。谈某军有坦白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谈某军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宽处罚;谈某军取得了被害人的近亲属的谅解,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法院于是判决,谈某军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
来源:信息时报
编辑:洪梅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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