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女孩被13岁男孩杀害!因未满14周岁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据@大连公安于10月24日21:17分发布的警情通报,大连10岁女孩被13岁男孩杀害身亡一案,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加害人蔡某某因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并于10月24日依法对蔡某某收容教养。
近日,据微博网友爆料,大连市沙河口区一名11岁(实际年龄10岁)女孩小琪(化名)被14岁(实际年龄13岁)男孩惨杀,身中7刀,疑似事后还在同学群里炫耀此事。
微博网友爆料截图
据小琪的母亲向新京报记者介绍,小琪今年五年级,10月20日下午,去绘画班上课。通常女孩在3点钟下课,步行到家只需要15分钟左右,当天她恰有事儿没有去接女儿放学。3点50分左右,女儿还未到家。
家人调取了小琪必经之路的监控,多番寻找未果,小琪母亲向附近派出所报案。小琪母亲说,当天晚上7点左右,小琪的父亲在绿化带中发现了小琪的尸体,并迅速叫来了派出所的民警。
小琪尸体被发现的地方
“孩子被发现时是被塑料袋装着,法医尸检发现,孩子身上被捅了7刀,最后因为失血过多去世的。”小琪的舅舅贺先生说。
贺先生猜测,男孩的动机就是想性侵犯小琪,把小琪带到家里后,“孩子不愿意,就拿刀伤害了孩子。”但目前警方通报中并未证实该动机。
10月24日,大连公安发布通报,称2019年10月20日19时许,公安机关接到报警,沙河口区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受害者某某(女,10岁)被害身亡。接警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经连夜工作,于当日23时许,在走访调查中发现蔡某某(男,2006年1月出生,13岁)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到案后,蔡某某如实供述其杀害某某的事实。
网传犯罪嫌疑人蔡某某被捕现场
据贺先生表示,从事发到警方通报发出,蔡某某的家人也没有出现过,“警方说他们害怕来挨揍。”
目前,至少有三名住在蔡某某家附近的女士表示,曾遭到蔡某某不同程度的尾随和骚扰,但未产生实际伤害。
其中一位女士称,今年8月至事发,曾三次被蔡某某骚扰。第一次在今年8月,她进楼后听到脚步声,回头看到蔡某某。蔡某某伸手拍了她的肩膀,“就是手从后边伸过来拍肩膀,很熟的人都不会那样拍,很不舒服。他说帮我提东西,我说不用。”
另一位住在蔡某某家隔壁楼的年轻女子小林(化名)介绍,7月31日她在上楼时遭到蔡某某的尾随,小林说,蔡某某同样拍了她的肩膀,问她“阿姨这是几单元?”并称自己是为了找同学。“但是他上四楼后也没敲门,我住三楼,开门时候他就从上边下来了,一直盯着我看,就很奇怪。”
小编有话说
人民日报在此事件后发表微评,表示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必须早发现早预防,实行分级干预。
其实未成年人犯罪也不止这一次了,有时其手段之残忍,无异于成年人犯罪。这些十几岁的孩子,难道真的是因为心智还未成熟,意识不到自己在做些什么吗?一句“他们都只是孩子”,就能够掩盖掉他们所做的一切“不成熟”的行为吗?希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能够给大家看到一些不一样的东西。
部分来源:@大连公安,人民日报,新京报,澎湃新闻
编辑:罗粤湘
主编:熊翊廷
责编:郑淡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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