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交警首开4600元大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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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警察网讯 7月13日,湖北省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暑期“货车整治” 行动中,对涉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及机动车行驶证、货车超载、擅自改变车辆外形、未按规定安装车辆后下部防护装置等四种交通违法行为人叶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并处罚款4600元,一次性记3分的处罚。这是该大队开展暑期“货车整治” 行动开出的第一张大罚单。
(网络配图,图文无关)
2016年7月6日晚22时许,郧西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刘建设率办公室指导员汪军、协警张勇等人在郧西城区滨河东路(阳光水岸)门前路段开展“暑期夜查”行动时,拦停了一辆车牌为陕E65XXX号红色“普诚牌”轻型普通自卸货车载矿石,民警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当时,执勤民警当场由要求违法行为人叶某出示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时,发现叶某出示的驾驶证为C1证,行驶证涉嫌假证。通过查验驾驶人及车辆信息发现:驾驶人叶某仅持有C1(小车驾驶证),而驾驶的轻型普通货车须持有B2(货车驾驶证),鉴于此,民警们当场将其车辆予以暂扣。经过民警上网查询比对、通过市公安交管局车管所鉴定认定:叶某所持的行驶证、悬挂的机动车号牌均为假牌假证(系伪造变造),且该货车超载(该货车核载9.95吨,实载12.50吨,超载2.55吨),超载率未达30%。在事实面前,叶某对其涉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及机动车行驶证、货车超载、擅自改变货车外形、未按规定安装车辆后下部防护装置等“四种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过民警严肃批评教育后,叶某当场表示自己的违法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并向郧西交警大队民警要求给予宽大处理。
7月13日下午,郧西交警大队报请县公安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对叶某涉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及机动车行驶证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3日并处罚款4000元,货车超载违法行为罚款200元、一次性记3分,擅自改变货车外形违法行为罚款200元,未按规定安装车辆后下部防护装置违法行为罚款200元。
13日17时40分,叶某已被郧西交警大队执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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