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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深圳住房制度将迎大变化…无论租房、买房都需要了解

深圳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 2018-08-02

重磅!

深圳住房制度将迎大变化!

和每个深圳人都相关,

快来提意见

今天,深圳对外发布了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征求意见稿》从今天开始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6月19日18:00前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意见。


1

3个层级保障


新时代,深圳将针对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和专业人オ等各类群体,着力构建多层次、差异化、全覆盖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并计划将住房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是市场商品住房,占住房供应的40%左右,让有能力的市民通过市场商品房来解决住房需求。我们将继续严格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以中小户型商品房为主,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第二类是政策性支持住房,占住房供应的40%左右,包括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分别占20%;其中人才住房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供应,可租可售,建筑面积以小于90平方米为主,租售价为市场价的60%左右;安居型商品房重点面向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等条件的本市户籍居民供应,可租可售、以售为主,建筑面积以小于70平方米为主,租售价为市场价的50%左右。


第三类是公共租赁住房,占住房供应的20%左右,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户籍中低收入居民、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相关行业人员、先进制造业职工等群体供应,建筑面积以30-60平方米为主,租金为市场价的30%左右,特困人员及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租金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10%。特别是我们在过去保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保障的覆盖面,将公交司机、地铁司机、环卫工人等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从业人员和先进制造业蓝领产业工人等群体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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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轮候方式


意见提到,合理划定户籍家庭租购安居型商品房收入财产限额,完善安居型商品房的分配制度,实行批次集中配租配售,根据每批房源的供应情况,综合考虑申请人在深缴纳社保时间等因素设定入围条件,以轮候、抽签、摇号等公开透明的方式确定租售对象。


小编注意到,相比以往单一的轮候方式,此次新增的抽签、摇号等方式也是一大亮点,期待相关部门出更详细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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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售卖方式


意见提出,要建立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封闭流转制度。


出售的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在一定年限内实行封闭流转。封闭流转期间,因另购市场商品住房等法定事由或自身原因需要转让的,应当面向其他符合申购条件的对象转让,或由政府按规定回购。


购房人自购房之日起累计在深缴纳社保满15年,或者年满60周岁且购房满10年,符合我市人才安居办法、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可以进入市场流转,但要向政府缴纳一定比例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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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建设计划


深圳市委市政府希望通过完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努力让深圳全社会对未来住房有良好的预期,实现住有所居。在统筹考虑未来新增人口对各类住房的需求基础上,计划到2035年,分近期、中期、远期三个阶段,筹集建设各类住房170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总量不少于100万套。深圳已结合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调整,合理规划布局局了住房空间,进一步加大住房土地供应力度,计划划新增盘活35平方公里土地用于建设各类住房。为了更好地盘活存量、优化服务、加强监管,规范和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深圳去年开始构建真实、透明、便捷、安全的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目前正在扩容运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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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你了解完新政

还有很多问题

所以小编也准备好了帮你问!


  1    新政策出台后房地产市场还限购限贷吗?


答:新政策出台后,深圳市住建局表示将继续坚持房地产调控态度不动摇,严格落实各项调控措施,保持房地产调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    如果我符合安居型商品住房的条件,请问什么时候可以买到房子?


答:分两种情况:


已经取得轮候申请备案资格或者是已在册轮候家庭 

其分配规则适用现行《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政府会继续面向这些家庭提供安居型商品房,而且还会基本保持原有供应规模。


《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修订颁布后,新的申请人将适用新的规则。

《意见》初步确定的分配规则改革方向为:


一是合理划定户籍家庭租购安居型商品房收入财产限额


二是实行批次集中配租配售,根据每批房源的供应情况,综合考虑申请人在深缴纳社保时间等因素设定入围条件,以轮候、抽签、摇号等公开透明的方式确定租售对象。


具体规则将按照立法程序,通过修订《安居型商品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加以明确。深圳市住建局将加大建设筹集安居型商品房的力度,尽可能提供多的房源,尽快解决大家的住房需求。


  3    人才怎么界定?


答:根据《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13号,以下简称13号文):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2属于符合深圳产业发展需要的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3列入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发布的紧缺专业人才目录,且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各类人才。


以上都属于人才的范畴,都可纳入深圳市人才住房政策适用范围。


在通常意义上讲,一类是高层次人才另一类是量多面广的基础性人才。符合上述条件的,都称作人才,都可以按规定租购人才住房。




举个例子

在深圳工作的执业医生一直买不起商品房,他们可以申请人才房吗?怎样申请?


答:执业医生如果属于13号文规定的人才范围,可以申请租住人才住房;


在深圳工作满一定年限、取得本市户籍且符合相关规定,可申请购买人才住房。


执业医生若经认定为高层次人才,还可以享受更加优惠的政策。


  4    买到的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在市场流通有什么限制吗?


答:① 《意见》提出,出售的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在一定年限内实行封闭流转。封闭流转期间,因另购市场商品住房等法定事由或自身原因需要转让的,可面向其他符合申购条件的对象转让,或由政府按规定回购


②《意见》同时提出,购房人自购房之日起累计在深缴纳社保满15年,或者年满60周岁且购房满10年,符合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向政府缴纳一定比例增值收益后取得完全产权,然后与普通商品房一样可以到市场上进行交易流通。


  5    深圳已有安居房政策,新政策出台后,原来的政策办法还继续实施吗?


答:《意见》出台后,将同步修订《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制订《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届时各类住房的申请分配规则按新出台的规定执行。


在上述三个办法出台之前已经取得轮候备案回执的合格申请家庭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继续适用原来的政策。




  6    《意见》提出的住房发展目标公布后,对房价将会产生什么影响?


答:市场商品住房价格的涨落由多方面因素决定。


《意见》出台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坚持以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全覆盖、多层次、差异化,针对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和专业人才等各类群体,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


同时,《意见》明确提出坚持房地产调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严格落实各项调控措施,保障合理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这些政策的贯彻落实,将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7    市民购买了商品房后,还能否购买人才住房或安居型商品房,购买了人才住房或安居型商品房后,还能否购买商品房?


答:出售的人才住房和出售的安居型商品住房均是由政府提供优惠政策,以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以及转让年限等,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群体或户籍居民供应,属于政策性支持住房,主要目的是要解决人才群体或户籍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


因此,根据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的相关规定,如果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购买了市场商品住房(包括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住房),或者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一定年限内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等均不可以申请购买人才住房或安居型商品房



那要是先申请安居房

再买房还受影响吗?

答:不允许哦!


出售的人才住房和出售的安居型商品房,实行一定年限内封闭流转制度。市民购买了上述两种住房后,在封闭流转期间,如另行购买市场商品住房,应当面向其他符合申购条件的对象转让,或由政府按规定回购。需要说明的是,对于高层次人才的购房优惠政策,目前市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当中。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

美好的城市一定会温暖每个人,

来深的奋斗者们,

住有所居不再遥远!


内容来源:深圳新闻网记者 潘润华、深圳大件事

编辑:卢彩萍

校审:施翔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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