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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价涨(跌)停板来了!不得超过15%?真相是.....

最近几天,

“基因编辑婴儿”引发热议和恐慌,

南山半马集体抄近道令人哗然,

而下面这个刷爆朋友圈的消息,

却令很多深圳人无法再安心吃瓜了



这几天,地产圈一则“深圳房地产监管新规征求意见:上涨或下跌不得超过15%!”消息刷屏网络。


看到这则消息,很多人坐不住了:


意思是不许跌。

当年一直猛涨的时候咋没想到这个大招呢?

15%是指多长时间内的涨跌?一天还是一年?

更有人惊呼,是地方政府要出手兜底房地产了?



但也有人质疑,

这个会不会是假新闻?



作为一个兼职写稿,

专业辟谣的小编,

今天可不是来吃瓜的!


别说话,往下看!



深圳房价将设15%涨跌幅限制?误读!



一切风波来源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官网在11月23日挂出的《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对此,记者采访多位专家。专家们一致认为:文件仅针对一手商品房备案价格,并非市场成交价,该说法系对文件的误读。




这份《意见稿》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之前,如房价调整幅度如超15%, 房企应在调价前办理备案变更。


地产圈立马将其解读为“深圳房价将设15%涨跌幅限制”。


这纯属政策误读,吃瓜群众制造新闻啊……                                            

所以,“不允许涨跌超过15%”,其实是对文件的误读。


关键是,这一份只是征求意见稿!要求是重新办理备案变更!


以前的政策是,商品房的销售,备案价后边即带有一定的浮动系数。现在只是规定,调整入超15%,要提前备案。简单来说就是不能随意大幅涨价或降价了!



专家这么说


中国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表示,此说法纯属误读。监管办法意见稿是针对开发商备案价格的约定,并不是对楼市价格涨跌幅的规定。长期来看,此次修订主要起到稳定楼市的作用。此外,意见稿中特别提到了房屋租赁,这也是对房地产监管政策的一大完善。


“深圳新房销售价超出备案价15%应办备案变更,并非设置了涨跌幅限制,而是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自主定价。短期来看,更多是为了避免临近年底部分房企为回流资金采取大幅降价的措施,对市场价格造成不良影响;长期来看,能够稳定市场价格预期。”美联物业全国研究中心经理张添鸣说。


《征求意见稿》主要增加的内容


事实上,这次政府发布的《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真正增加的是这两个内容:


1、租赁规范。

2、历史违建。


在房屋租赁方面,这份监管文件专门提到,要规范深圳房屋租赁市场的监管行为。


小编跟大家用大白话来说一下,就是浓缩成这几点


禁止租赁企业暴力赶人、哄抬租金


禁止强制使用租金贷


强化了对城中村租赁市场的指导


建立实名租赁制度,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6平方米



此外,上周五发布的《征求意见稿》

还有哪些新内容呢?

深圳拟出台的楼市新规重点内容

(点击图片可以查看意见稿全文)


预售条件为完成地面以上三分之一层数

不得以“茶水费”、“打包装修费”变相抬高房价

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



楼市价格的涨与跌、成交量的大与小,

都牵动着买卖双方的敏感神经!

因此误读甚至谣言有时候会乘虚而入,

大家都应该警惕~


深圳新闻网综合

编辑:卢彩萍

校审:施翔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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