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聚焦丨深圳将迎来“返深”人口高峰,致湖北返深或来深朋友的健康告知书

截止1月26日24时,深圳市已确诊36例,经流行病学调查,感染病例均有“湖北武汉”旅行史或感染者接触史。未来两周,深圳市将迎来“返深”人口高峰,这将给“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带来更大挑战,记者从市疾控中心获悉,深圳下一步将加强社区防控工作,疾控部门现已全面实施各项防控措施,联合各部门,全力以赴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新型冠状病毒特征

1. 传播途径:主要通过飞沫和接触传播。通过人-人传播证据确凿,且生活、居住在一起的密切接触传播风险高(我市尚未发现通过乘车、短暂生活接触等发生传播的病例),传播力较强。

2. 患者年龄特点:多为50岁以上,有儿童和年轻病例;

3. 临床表现以发热(98%)、咳嗽(76%)、乏力(44%)为主,住院患者均患有肺炎,重症和死亡病例多为老年人并合并其他基础性疾病。目前无特殊有效药物,但具有可治愈性。


市疾控已采取的防控措施

自武汉市多家医疗机构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深圳市疾控中心密切关注疫情动态,积极应对。一是加强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的监测分析。对发热门诊病例、院感指标,以及车站、机场、码头、酒店等重点场所加强监测。二是进行疫情研判、风险评估。针对节后有可能出现的返深人流高峰,对重点人群、重点措施及重点环节提前布局并发布防控指南。三是加强检测能力建设。深圳市疾控中心病原生物实验室是全省最早一批具有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能力的实验室之一。目前全市已有8个区疾控实验室具备该检测能力,24小时接受样本检测,对及早发现病例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四是做到精准防控,及时对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与隔离,有效防止疫情扩散。


截止25日晚24时,全市疾控系统展开流行病学调查,累计追踪调查密切接触者114人,医学观察84人,其中8人已解除医学观察;检测实验室样本383 份,排查患者151人;检察督导全市59家医院的消毒和防护用品储备及医务人员、采样人员防护措施是否充足、有效;利用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移动频道、校园短信等多种平台形式展开健康宣教。


针对目前网传“某某小区”出现病例或

小区里有湖北人或车怎么办?

同一个小区里的居民,如果不是在密切接触者范围内的,大可不必恐慌,只要做到少聚集、戴口罩、勤洗手、不食用野味、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屈肘遮住口鼻等日常防护措施,就能有效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范围是由卫生健康部门根据调查结果来确定的,同时,确定范围后卫生健康部门会及时告知并采取相应措施。


疾控部门表示,如所在的小区出现了湖北人或武汉的车,可向物业或社区居委会反映,他们将跟进处理。市民如需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登录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szcdc.net/,或关注“深圳疾控”微信公众号。


致湖北返深或来深朋友的健康告知书

亲爱的朋友:
您已莅临美丽的鹏城,首先祝您新春快乐,阖家幸福。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为了保护公众和您的健康,请您配合做到以下几点:
1.记录相关信息:您来深的时间、车次(车牌、航班号)、车厢、座位号;近期(抵深后14日内)每日的大致活动范围和接触人员范围。请您帮助随行的老人、未成年人或读写障碍人士做好上述记录。

2.尽量避免参加密闭或通风条件不好的聚会和集体活动。

3.乘坐交通工具或在其他人员密集的场所时,自觉佩戴口罩;尽量避免近距离(1米以内)与人面对面的交谈。

4.保持住所通风良好,保持乐观心态,注意休息,注意营养,增强体质。

5.密切关注自己和同行或近期接触人员的健康状况:离开湖北(武汉)的14天内,关注自己和同行或近期接触人员的健康状况。您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请立即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求医就诊。如同行或近期接触人员出现了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请您及时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积极配合相关医护人员对您进行访视和医学观察。

6.如抵深前未接触过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者,请在到达深圳之日主动向辖区社区工作站申报,并自动按规定要求在居住场所进行为期至少7天的居家隔离措施。

7. 如抵深前接触过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者,请在到达深圳之日主动向辖区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在政府指定的集中隔离场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8.如健康出现异常,前往医疗机构就诊时请做到:

(1)请您和陪同人员均佩戴口罩,如无口罩请在咳嗽时用纸巾或袖子捂住口鼻,并避免用手直接擦拭口水、鼻涕等分泌物。(2)尽量避免搭乘公共汽车、地铁,搭乘交通工具时尽量打开车窗进行自然通风。前往医院过程如需帮助请致电120。(3)到达医院后首先前往预检分诊台,告知医护人员自己的旅行经历和症状,并听从医护人员指引就诊。(4)配合相关医务人员开展调查、隔离和消毒等处置措施。

9.法律责任与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感谢您的全力支持和配合,深圳疾控部门将为您在深期间的健康提供全力保障!如需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登录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http://www.szcdc.net/,或关注“深圳疾控”微信公众号。

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1月26日


普通家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一、家居环境


请您每天开窗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可采用排气扇等机械通风;每天清洁家居,保持家居环境和物品清洁卫生。


二、个人卫生


(一)什么情况戴口罩:到医院必须戴口罩。到人群密集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农贸市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戴口罩。


(二)尽量避免到人群密集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与别人谈话时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回家后请第一时间用洗手液和流动水洗手或用含乙醇的手消毒剂进行手卫生。到医院回来尽量先洗澡,换洗衣物。


(三)尽量避免与活禽接触,不购买、宰杀、接触野生动物。


(四)注意咳嗽礼仪和手卫生。咳嗽、吐痰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或采用肘护,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餐前便后、擦眼睛前后、接触宠物或家禽后、接触病人前后等应及时洗手。


(五)毛巾采用一人一巾一用原则,使用后悬挂于通风干燥处。


(六)设置套有塑料袋并加盖的垃圾桶,用过的纸巾、口罩等放置到加盖垃圾桶里,每天清理,清理时扎紧塑料袋口,再投放到分类垃圾桶里。


(七)若健康出现异常,可拨打深圳家庭医生呼叫平台400-119-1160转2,有专业医生咨询回复。


(八)若有发热、咳嗽、乏力等呼吸道症状,并且近期有与野生动物或发热咳嗽病人接触史,请戴上一次性医用口罩及时到医院就诊。


三、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


环境及物品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消毒方法如下:


(一)餐饮具和茶具:首选物理消毒,煮沸15-30min,或按说明书使用高温消毒箱(柜)消毒;也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 mg/L~500 mg/L)浸泡30 min后,再用清水漂洗干净。


(二)物体表面:对台面、门把手、电话机、开关、热水壶把手、洗手盆、坐便器等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可使用含氯消毒液。



内容来源:读特、深疾控

编辑:吴俊霞

校审:施翔东

转载请注明




小编推荐最新!深圳新增6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病例!深航航班调整,多家口罩企业复产

聚焦丨阴性!抵深邮轮“歌诗达·威尼斯号” 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风险,148人将隔离观察

暖心!深圳各界捐资捐物驰援湖北!深圳在行动!


关注丨深圳明天要“封城”?回应来了!市场断供?不存在的!


紧急通知!因疫情未及时复工,优先安排带薪年假!全国旅行社团队游全部暂停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