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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买房真的不灵了!深圳放大招堵漏洞
9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市住建局联合下发通知,将建立婚姻信息查询机制,完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
通知提出,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信息平台功能,通过省数据共享机制为商业银行提供购房人婚姻登记(含结婚、离异)信息的查询便利。
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应通过房地产信息平台,查询借款人婚姻状况和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在深圳市拥有的住房套数,作为贷款审核依据,有效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要求。同时,商业银行要据此做好相关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的配套调整。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认为,根据过去的房贷政策,主要是审核借款人的收入和还贷能力,对于婚姻状况等关注的是比较少的。
而这两年各类假离婚的情况比较多,往往借假离婚的方式来骗取购房资格和贷款资格,或者说可以获得首套房贷的优惠利率等。
深圳“7.15新政”具体规定:从离异之日起3年内,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深圳市无房,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离异后任一方可以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深圳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该市有1套商品住房,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离异后无房一方可以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该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深圳市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离异后任一方在该市均不得购买商品住房。
同时,购房之日前3年内有两次以上(含两次)离异记录的,追溯3年内所有离异记录,其拥有的住房套数按购房之日前3年历次离异时家庭总套数之和计算。
内容来源:读创/深圳商报
部分内容自广州日报
编辑:梁煖
校审:施翔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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