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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信群对骂!靳某、李某被拘留


4月16日,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警方获悉,14日,牡丹江市公安局东安分局长安派出所接到警情信息,称有人在微信群中讨论疫情防控时公然对骂,并涉嫌侮辱他人。东安分局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及时固定证据,并第一时间将两名违法行为人依法传唤至派出所。


经查,违法行为人靳某(男,54岁)、李某(男,52岁)在共同的微信群中讨论疫情防控政策时,因见解不同发生争吵,进而相互言语攻击、谩骂。


靳某为泄私愤,在微信群中将矛头指向爱民区居民,用恶毒粗鄙语言进行辱骂、诅咒。随后相关内容在多个微信群中流转,伤害了全心抗疫的群众感情,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二条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涉嫌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人李某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对涉嫌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人靳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广大市民应多点理性,少点冲动,若为逞一时口舌之快,在网络上发泄私愤、造谣传谣、肆意辱骂攻击他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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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警方发布一则警情通报称,近日,网民郎某见微信群内有人询问金华疫情情况,为吹嘘自己了解真实内幕,便在微信群内发布婺城区某女性确诊病例从事特殊职业,并传染给87名服务过的男性等不实信息,后相关信息在网上大量传播,造成不良影响。


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迅速展开案件调查,郎某对编造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郎某(男,34岁)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来源:金华发布、南方都市报编辑:周玥校审:周锦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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