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周玥
校审:肖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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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处获悉,该院最近发布一则悬赏公告,该案中涉案标的为人民币317000000元,对提供涉案人财产藏匿线索的市民,将给予依该线索执行到位金额的5%奖励。理论上计算,成功举报者最高可获得15850000元的奖励。
据介绍,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江苏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沈培今、王荣奎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沈培今、王荣奎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现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公开向社会征集线索。
附: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1)苏0113执3124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江苏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沈培今、王荣奎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沈培今、王荣奎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现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沈培今,男,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3205021979****0018,住上海市浦东新区乳山路505弄20号201室。
被执行人:王荣奎,男,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4290011974****7316,住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山路370弄5号1406室。
涉案标的:人民币317000000元(本金及利息,利息计算至2022年6月30日)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沈培今、王荣奎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本院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将给予依该线索执行到位金额的5%奖励。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025-83523762、18951990942(举报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45,下午2:00-5:00)
邮寄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佳路99号栖霞区法院执行局
公告有效期:2022年6月21日起至2023年6月20日止
二O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注意:
1,举报途径:
举报人可采取电话、邮寄等方式,或直接前往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举报。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2,悬赏金支付条件:
①所提供线索真实有效,且为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
②提供的线索使案件得以全部执行或部分执行到位;
③举报人通过合法途径以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④同一或相同财产由在先举报人获得。
3,对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举报的范围限于:
①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有价证券、金融理财等;
②被执行人名下的土地、房屋、车辆、船舶、航空器、生产机器设备、库存产品、生产原材料等;
③被执行人的应收债权、投资联营收益或者与他人共有的财产等。(授权扬子晚报发布)
(另:举报人除向法院提供线索外,还可向申请执行公司田先生(电话:025-83799997,13951746644)提供相关线索。)
来源:扬子晚报紫牛新闻、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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