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丨大连农商行拟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 中小银行争相获取金融租赁牌照
导读
大连农商银行拟投资设立大连金普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 5亿元人民币。业界分析指出,中小银行逐渐成为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中坚力量,2016年,共有9家中小银行拿到金融租赁牌照。大连农村商业银行拟与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寰集团有限公司及大连旅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大连金普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其中:
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形式出资 3亿元,持股 60%;
三寰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形式出资 1亿元,持股 20%;
大连旅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5000万元,持股 10%。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5000万元,持股 10%。
从数量上来看,中小银行逐渐成为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中坚力量。在过去的2016年一年中,共有9家中小银行拿到金融租赁牌照,分别是:
郑州银行、威海商业银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贵阳银行、厦门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天津银行、南充商业银行、甘肃银行。
它们参股的金融租赁公司分别是:河南九鼎金融租赁、山东通达金融租赁、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贵阳贵银金融租赁、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浙江稠州金融租赁、天银金融租赁、四川天府金融租赁、甘肃兰银金融租赁。
↑注:图为部分农商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信息,空格处为空缺信息项。
我国金融租赁行业起步较晚,2007年一经开闸,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租赁企业数量迅速扩张。
拿到金融租赁牌照的先是实力强大的大行,工行、建行、交行、民生、招商银行率先设立金融租赁公司。
据银监会的数据,2015年末全国共开设了44家金融租赁公司,行业资产总额1.63万亿元。
2016年12月29日,银监会非银部主任毛宛苑透露,截至2016年9月末,共有52家金融租赁公司(未包括3家专业子公司),行业资产规模为1.94万亿,增长率27%,行业实收资本约1600亿,增长率23%,前三季度净利润182亿,增长率接近40%。
事实上,金融租赁行业在国内迅速发展的背后与制度环境的不断优化密切相关。
2014年银监会修订《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把原来主要出资人的制度调整为发起人的制度,不再区分主要出资人和一般出资人,符合条件的五类机构都可以作为发起人设立金融租赁公司。
2015年9月,银监会报请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上市和发行优先股、次级债,丰富了金融租赁公司的资本补充渠道。
延伸阅读
来源/中国融资租赁三十人论坛、中华合作时报·农村金融
主编/刘小萃 新媒体总监/李 博 本期编辑/臧洪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