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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突然亡故,遗体被火化家属不知情,医院称拉错人了?多方回应

近日,山东青岛一女子称自己丈夫因身体不适被送入青岛市即墨区中医医院急诊,经医生诊断为胰腺炎,几天后突然离世。医院在未经家属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死者遗体拉走火化,事后解释称拉错了人。

9月12日,即墨区卫健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事情区委已经成立了工作专班在处理了,具体的事情我不太清楚。”

律师分析,若事件属实,医院、殡仪馆将承担责任。


女子曝医院擅自把丈夫遗体拉走火化,当地卫健:区委成立专班处理

据报道,山东青岛赵女士45岁的丈夫在8月28日晚因肚子痛被送到青岛市即墨区中医医院急诊,确诊胰腺炎,8月29日办理住院,按胰腺炎治疗。9月5日,赵女士丈夫突然亡故。“医院说要么是肺栓,要么是心梗,具体死亡证明还没顾得上去开。”

赵女士对医院治疗存在异议,她认为,其丈夫在9月3日拍摄CT时已显示心脏和肾有问题,但医院未采取相关治疗手段。“其实像我丈夫这种刚开始住院,他就不是单纯的胰腺炎,他应该住重症监护室的,我们怀疑医院对我丈夫治疗不当,造成我丈夫突然病亡。”赵女士说。

之后,赵女士将其丈夫遗体存放在医院太平间,准备走司法程序。但在9月9号早晨8点,医院保卫科的赵科长打电话告诉赵女士,其丈夫的遗体被拉出去火化了。赵女士质疑医院未经家属同意私自将遗体拉去殡仪馆火化。医院对此解释,被其他家属误认,错把赵女士丈夫遗体拉走后火化。

9月 12日,媒体就此事多次拨打青岛市即墨区中医医院电话,截至发稿未获回应。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通济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你如果不是死者家属的话,我们没有权利告诉你这个情况。记者的话,我不知道事情的处理结果,你可以联系即墨公安分局宣传科。”随后,记者多次拨打即墨公安分局宣传科电话,未能拨通。

即墨区卫健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事情区委已经成立了工作专班在处理了,具体的事情我不太清楚。”

律师:若此事属实,医院、殡仪馆将承担责任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副主任刘研律师表示,若此事属实,医院、殡仪馆将承担责任。 

刘研称,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包括遗体保管、取回、办理死亡证明手续都属于医院应该尽到的责任,家属没有辨别遗体的义务,医院应当区分确认不同死者的遗体,并正确交给家属。医院将遗体搞错,交给其他家属,应该承担责任。同时,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遗体火化工作的通知》第二条明确规定:“要严格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的查验、遗体的确认、家属签字等各种火化遗体的手续。”殡仪馆在火化遗体过程中,若未能正确执行程序,导致错误将其他死者的遗体火化,也要承担责任。 

另外,刘研称,在家属对医院治疗存疑,依法准备走司法程序时遗体被医院违规交给他人带去殡仪馆火化,若因此影响司法鉴定结果,医院可能将承担全责。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的医疗机构过错推定的第一项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来源丨潇湘晨报

编辑丨杨丽璇、谷雨(实习)
责编丨张译心
审核丨冯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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