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疫情防控规定,6人被处罚
关于瀍河区居民李某
未按疫情防控要求及时、
全面向社区报备相关信息的情况通报
李某,女,37岁,瀍河区居民,某医院医生。
2022年10月21日,李某在单位下班回家。10月22日,李某接单位通知,要求其居家,并向社区报备,接受社区疫情防控管理。10月23日,李某在家24小时后才到所在社区报备,且未如实报备同住人员情况,仅报备了自己一人。该李的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已受理案件并介入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关于对郭某朋拒不配合流调溯源工作的
通 报
郭某朋,女,54岁,宜阳县某镇某村村民。2022年10月26日,我县疫情防控流调小组在对郭某朋流调溯源期间,郭某朋在流调人员告知其隐瞒行程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况下,仍拒不配合,隐瞒自己行程轨迹,给流调溯源工作带来极大的干扰,造成疫情传播风险,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疫情防控需要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全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积极配合流调,如实提供自己的行程轨迹和相关信息。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拒不配合流调等影响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惩处,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宜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7日
违反疫情防控规定
李某某、冯某被依法行拘
李某某,男,33岁,洛阳市西工区红山街道上寨村村民。2022年10月25日,李某某在明知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未戴口罩强闯防疫卡口,并殴打上前劝阻的工作人员。当日,李某某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并处罚款1000元。
冯某,男,54岁,洛阳市西工区王城街道居民。2022年10月25日,冯某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拒不配合工作人员执法并辱骂工作人员。26日,冯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疫情防控需要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全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秩序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惩处,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洛阳市西工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6日
违反疫情防控规定
刘某某被依法处理
刘某某,男,38岁,洛阳市孟津区会盟镇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022年10月18日,刘某某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同时,在孟津区防疫办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时,刘某某还存在谎报、瞒报行为。针对刘某某违反工作纪律及疫情防控政策规定的行为,会盟镇对其予以辞退。对其违法问题已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疫情防控需要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全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返孟或来孟人员要主动报备,杜绝麻痹侥幸心理。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秩序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惩处,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洛阳市孟津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6日
刘某(男,44岁),被行政拘留!
10月22日下午,汝阳县城关镇居民刘某(男,44岁)为哗众取宠,故意编造涉疫情防控不实信息并转发到多个微信群,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刘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处罚。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对网上相关涉疫情信息未经核实不得随意发布或转发,一切以官方发布为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打击并予以曝光,希望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
传播快、毒性弱、本轮疫情如何防范?我们告诉你!
公共卫生专家提醒
疫情尚未远去
大考仍没结束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
躺平没有出路
坚持才是胜利
让我们全力以赴 守望相助
用实际行动
做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守护者
我们相信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
疫情终将过去
明天一定更好!
往期推荐
1传20、14秒被感染、间隔0.5米被感染...都是因为没做好这件事!
前方高能!太!美!了!
洛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主城区核酸检测结果的通告
党委宣传部校园媒体中心出品
责任编辑|郭迎新
图片来源 | 大河报、河南疾控
文字来源 | 洛阳网、河南疾控
编辑排版| 余思雨
审核 | 张子怡、余思雨
官方交流QQ群|901113212
投稿邮箱|haust_nmc@163.com
党委宣传部校园媒体中心出品
责任编辑|郭迎新
图片来源 | 大河报、河南疾控
文字来源 | 洛阳网、河南疾控
编辑排版| 余思雨
审核 | 张子怡、余思雨
官方交流QQ群|901113212
投稿邮箱|haust_nm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