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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房”火了!谁能买? 多少钱?咋申请?你想知道的都在这↓

2017-08-05 政商阅读

北京市住建委发布消息称,近日市住建委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联合起草了《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拟推“共有产权住房” 新老北京人都能买


所谓“共有产权住房”,简单来说,就是一套房子,政府和购房人各持有一定比例的产权,那么购房人在购买时就可以支付较少的房款,买下一套自住的房屋,更有利于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


《办法》明确各区的共有产权房源将有30%划给新北京人,单身人士申购需年满30岁,有过住房转出记录的家庭,不能再申购共有产权房。此外《办法》还对共有产权房申请、购买、使用、再上市交易等各个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


“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


一、共有产权房供应对象为符合北京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的家庭,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二、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三,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征收以及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有住房转出记录等情况的申请家庭不得购买。 


四,共有产权住房将优先配售给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北京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以及符合北京住房限购条件的、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北京户籍无房家庭。 


共有产权住房价格如何?

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销售均价,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以项目开发建设成本和适当利润为基础,并考虑家庭购房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购房人产权份额,参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比例确定;政府产权份额,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区级代持机构持有,也可以由市级代持机构持有。


三问“共有产权住房”


除了购买资格外,大家对共有产权住房还有哪些疑问,我们也梳理了一下。



问题一,市民已购买的自住房将受到什么影响?对此,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暂行办法》施行前已销售的自住型商品住房项目出租、出售管理,仍按照原规定执行;《暂行办法》施行后,未销售的自住型商品住房均按本《暂行办法》执行。 



问题二,共有产权住房如何保障供应?根据《暂行办法》,共有产权住房户型以中小套型为主,套型设计功能布局合理,有效满足居住需求。共有产权住房用地会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及土地供应计划中单独列出、优先供应。



问题三,共有产权房位置会不会很偏远?共有产权住房建设项目将根据城乡规划要求,结合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进行项目选址,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等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推动就业与居住的合理匹配,促进职住平衡。 


共有产权住房四大重点


目前,两个文件都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截止时间是2017年8月10日17:00前。有意见的亲,赶紧去给北京市住建委发邮件吧!


其实划重点呢,两个文件主要说了这么几个事儿:


1

政府和无房刚需家庭一起持有房屋产权。


办法里说,共有产权住房政策,通过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方式,政府将其持有的部分产权的“使用权”让渡给首次购房人,进一步降低了房屋出售价格,充分减轻购房负担,最大限度支持夹心层首次购房需求,满足无房家庭住房刚需,政府和老百姓一起努力解决住房困难。


2

共有产权房选址要交通便利、配套齐全。


针对有些吃瓜群众觉得共有产权房会不会既远还啥啥都没有。文件里也明确说了,共有产权住房结合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进行项目选址,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等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推动就业与居住的合理匹配,促进职住平衡。


3

主要解决无房家庭住房问题,而且户籍不在北京又长期在北京纳税交社保的“新北京人”分配比例至少不能低于30%哦。


文件里说,共有产权房明确供应对象为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家庭。其中,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各区人民政府根据共有产权住房需求等情况合理安排共有产权住房用地,其中,满足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应不少于30%。


4

5年后可以买卖。


办法规定,共有产权住房购买5年后,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同等价格条件下,代持机构可优先购买,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购房人转让对象应为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


住建委表示,此举有利于实现共有产住房循环使用,更大程度上发挥保障作用。

如何才能买到共有产权房呢?


Step1:先确定有没有购房资格

(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身人士须年满30周岁。


(2)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条件,家庭成员名下无房。

Step2:去网上申购

(1)看公告。开发建设单位取得项目规划方案复函后,向项目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开通网上申购的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准予开通网上申购并发布项目公告,网上申购期限不少于15日。


(2)填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在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开通网上申购期间内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提出项目购房申请,在线填写《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婚姻、住房等情况,并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项目公告,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3)等审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公安、地税、社保、民政、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在申购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市共有产权住房资格审核系统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对申请家庭在本区就业等情况进行审核。 

Step3:进入摇号配售阶段

(1)分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应按照职住平衡、家庭人口等因素进行优先次序分组,确定摇号家庭名单,并在其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


(2)摇号: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监督指导下,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摇号应当使用全市统一的摇号软件。摇号结果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和销售现场公示3天。


(3)选房:开发建设单位应提前5个工作日,在销售现场和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发布选房公告,明确选房时间、地点、批次安排等。家庭按照摇号确定的顺序选房,家庭放弃选房的,由后续家庭依次递补。


(4)确认:开发建设单位应在选房现场对选房家庭申请材料进行核对,留存相关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将联机打印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经申请家庭签字确认后,一并报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复核。复核通过的选房家庭可签订购房合同。 

注意事项            


1别弄虚作假


经查实,申请人不如实申报、变更家庭户籍、人口、住房、婚姻等状况,伪造或提供不真实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时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在规定期限内拒不腾退的,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


 


2弃购有风险


申请家庭放弃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签订购房合同,累计两次及以上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来源:央视财经综合光明网、央视财经、工人日报、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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