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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男博士再婚一月遭小娇妻家暴 浙江142份人身保护令告诉你:这事不能忍

2017-07-28 浙江在线


  • 浙江在线记者 王曦煜

“任何家庭都可能存在家暴,重要的是,受害人要及时向外界求助,不要想着忍一忍就过去,其实过不去的。”对于家暴,杭州市妇联权益部的工作人员鼓励受害者勇敢站出来。


记者了解到,杭州市妇联从2015年开始就设立了专门处理家暴投诉的项目组,其中有律师和心理咨询师,提供相应帮助。杭州合欢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就承接了部分心理咨询服务。该中心主任陈淑芳表示,每个月,家暴的案例会统一上报给市妇联,也陆续公布过几个案例,以宣传反家暴。记者摘录已公布的2个案例,大家可以从中了解,一旦遭遇到家暴,该怎么办。

△图自网络


案例一:

再婚女士遭丈夫尖刀威胁


54岁的郑女士多年前离婚,后来认识了同是离异人士的吴先生。2015年年底两人结婚。


婚后,郑女士发现吴先生性格暴躁,有酗酒的恶习,还曾经因为交通肇事罪坐牢。在婚姻生活中,丈夫对她有过数次比较严重的家庭暴力。首次暴力发生在刚刚结婚不久,两个人因琐事发生口角,丈夫就开始对她拳打脚踢,言语威胁、谩骂。这让郑女士很受伤害。但因为刚结婚,丈夫打完后又马上向她道歉,她就原谅了丈夫。可自此以后,到今年年初,郑女士又遭受数次严重的家庭暴力。


△《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剧照


郑女士的隐忍与原谅没有换来丈夫的收敛,丈夫对她的暴力渐渐升级,由单纯的拳打脚踢,变为用锐利物品(刀子)相威胁,拉扯头发、掐脖子及使用棍棒。而且暴力没有明显的原因,只看丈夫的心情而定。


2017年初,郑女士又遭遇到丈夫家暴,受伤严重。邻居实在看不下去报了警,后来经医院医治,郑女士受伤的眼部缝了五六针。


●叹息:

郑女士因为是再婚,对婚姻特别珍惜,能忍就忍。但是丈夫却没有收敛。而且因为双方各自带着孩子,矛盾更复杂。丈夫曾经对郑女士的儿子使用暴力。对于丈夫,郑女士越来越恐惧。但是否要离婚,郑女士很犹豫,毕竟是再婚,难以面对再次的婚姻失败,但是又想自己和孩子能够受到保护。


●建议:

像郑女士这样再婚遭遇家庭暴力并不是个案。我们建议离异再婚人士,再婚时一定要慎重。要从第一次失败的婚姻当中吸取教训。对于再婚的对象要多点时间了解,如果对方同样是再婚,最好了解其离婚的原因,特别了解对方历史上是否有家庭暴力行为。如果不幸遭遇家庭暴力,应该在第一次就报警,并要求相关单位严肃处理,让施暴人认识到家庭暴力的危害和后果。当然,如果婚姻确实没有继续的必要,也不要因为面子而持续。


对于郑女士来说,即使不离婚,也应用法律保护自己。郑女士已经验伤,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其丈夫就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负刑事责任。即使够不上,郑女士也可以要求公安部门对其治安拘留。


另外,郑女士可以申请公安部门向其丈夫出具《告诫书》,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


案例二:

杭州男博士遭家暴身心俱疲


50出头的李先生博士学历,比较儒雅,优柔寡断,注重面子。


几年前离婚后,生活寂寞的他便通过网络交友,结识了远在西南的高女士。


高女士长得肤白貌美,比李先生年轻十岁。李先生对高女士很满意,还没有实际见面,两人就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



此后,高女士就从西南来到杭州探望李先生。这是两人的第一次接触,在短暂的接触中,李先生发现高女士性格极其多疑且暴躁,经常无故谩骂李先生父母并诋毁李先生前妻及女儿。


后来李先生对高女士表示两人不适合想分手,但高女士坚决不同意。并采取吵闹、抓挠,在李先生单位公开诋毁李先生,并找到李先生领导数落李先生有生活作风问题等。


△图自网络


李先生不堪其扰,想要躲起来,高女士却一直跟踪他,无法摆脱。


后来高女士谎称自己怀孕,经李先生单位领导做工作,李先生最终不得不与高女士结婚,之后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婚后一个月,双方因琐事发生争吵,高女士随即对李先生连打带骂,并用恶语侮辱李先生家人和前妻。李先生又被抓伤,身心深感疲惫,试图离婚。


●叹息:

李先生被高女士外表所吸引,未深入了解,甚至未见面就确立恋爱关系。后在接触中发现双方其实并不合适,但因高女士纠缠,他不能当机立断,且顾及声誉,不能摆脱纠缠,同时他在心里错误地将这种纠缠误认为是爱情。双方纠缠3年,后因谎言步入婚姻。婚姻本身存在诸多问题,李先生目前下决心离婚,但高女士不同意。


●建议:

本案例中两人虽然有肢体上的冲突,但更突出的是高女士对李先生进行了言语暴力。李先生自身的性格原因,让他没有做过多反抗,但他面对高女士的无理谩骂,深感厌恶。同时,面对高女士贴身跟踪,且在单位到处宣扬李先生作风不好,让他不知如何应对。两人走到这一步,与李先生的性格有关,李先生优柔寡断,又将这种纠缠错当为爱情,造成一错再错。


李先生要求离婚,因高女士不同意,李先生必须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成本会比较高。


(案例由杭州市妇联与杭州合欢心理咨询服务中心提供,为保护隐私,均为化名)


反家暴法实施以来

浙江发出人身保护令142份

  

7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等15个部门联合召开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公布,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后,各地法院截至今年6月底共发出1284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会议同时明确,下一步,各部门将继续加强合作,逐步解决反家庭暴力法实施过程中特别是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中的各类问题。


记者昨天从浙江省高院了解到,反家暴法实施至今,我省发出的针对家暴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为142份。而杭州中院的数据显示,这期间杭州市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例有26个。


杭州市妇联的工作人员表示,很多受家暴侵害的女性并不清楚什么是家暴,往往以为家暴依然是家务事,但是反家暴法就是管家事的国法。反家暴法中明确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并且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同样参照本法规定执行。“规定很清楚,殴打和经常性的谩骂,都可以归为家暴,都可以寻求帮助。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丑不可外扬,这样的观念,应该抛弃了。”


数据显示

受害人平均遭受35次家暴后才报警

  

针对家庭暴力,最高法和全国妇联等部门曾做过一些调查。

  

根据2015年最高法的数据,在我国,24.7%的家庭存在家暴,近90%的家暴受害者为妇女,受害人平均遭受35次家暴后才报警。


记者了解到,2015年5月开始,杭州市妇联权益部联合杭州合欢心理咨询服务中心,通过110报警平台,在全市范围内选取了52起家暴疑难案件进行案件跟踪。通过近一年的跟踪发现:施暴方多有赌博、出轨、酗酒等恶习;家暴行为多发生在凌晨;男女家庭经济地位不平等,如男方是本地人,女方是外地人家庭等。

  

在这52起案件中,其中受害人要求离婚的仅7件,占13%,不愿意离婚的受害人,有的是为了孩子,有些是经济无法独立,而让人感慨的是,一旦有关部门对施暴方加以控制甚至判刑,受害方往往不愿意甚至求情。

 

记者从杭州市妇联了解到,从去年开始,妇联专门建立了反家暴数据信息平台,以报警和投诉为信息源,建立起全杭州的相关数据。该数据库已投入实用。主要用于对家暴的预防和制止。“比如针对多次报警的家暴家庭,进行定期回访,一定程度上,可以阻止家暴的升级。”


△图自网络

  

据介绍,这些年,家暴案例也有新的变化,比如年龄变低;高学历高收入家庭比例提高;冷暴力、言语暴力等家暴比例增多;男性遭遇家暴、打老人孩子的家暴投诉有所增多。

  

不过,杭州妇联强调,“女性依然是家暴的主要受害者,也是最需要帮助的群体。我们还是呼吁,遭遇家暴的妇女,要及时向外求助,不要觉得忍一忍就能过去。


请拿起法律武器,对家暴行为说“不”!同意的请猛戳下方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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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责编:侯玮

见习编辑:郑莹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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