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42名房东被处罚!都因为这件事
不少人羡慕做“包租公”“包租婆”,似乎轻轻松松就能拿房租。然而,出租屋房东、二手房东、管理人员如果只顾坐等收租,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将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3月15日以来,截至4月1日,杭州富阳有42名房东因未按要求及时登记并申报承租人信息被公安机关处罚。
△民警检查出租房
未按规定登记信息如何处罚?
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初次被查获,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7条第1款,对出租人、管理人或房屋出租中介服务机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200元罚款,可适用当场处罚。
未按规定登记外国人信息初次被查获,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76条第1款第6项,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500元以下罚款,可适用当场处罚。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相关条款的,对出租人、管理人或房屋出租中介服务机构处2000元以下罚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对出租人、管理人或房屋租赁中介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1.承租人属于涉恐重点地区活动人员的;
2.出租屋内发生犯罪案件的;
3.一次未登记3间以上(含本数)承租人信息的;
4.经证实,承租人属于涉恐怖犯罪活动人员的。
也就是说,不按规定登记或报送,房东可能会被罚款(最高可罚款2000元)、拘留(可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房东应该做好哪些工作?
△民警检查出租房
履行出租屋治安安全责任。不得向未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的自然人、未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出租房屋;督促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中的流动人口及时向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承租人或共同居住人为境外人员的,督促其办理临时住宿登记;发现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涉嫌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配合查处。
做好自主申报工作。按规定登记报送承租人、共同居住人信息,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自主申报工作,登记、报送承租人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
如何报送信息?
前往出租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警务室报送;通过微信或短信、电话等报送;通过公安机关提供的人口信息自助申报系统等网络系统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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