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疫情防控!浙江多地发布紧急通知
10月4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26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上海6例,云南5例,山东4例,广东4例,陕西3例,福建2例,吉林1例,黑龙江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1例,为境外输入病例(在上海)。
浙江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例
均为埃及输入
10月4日0-24时,浙江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例(均为埃及输入),已排查密切接触者均已实施集中隔离。无新增确诊病例。截至4日24时,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450例(境外输入病例231例)。
宁波海曙区发布重要通知
事关疫情防控
除黑龙江省、福建省仍有散发病例报告外,新疆自治区伊犁州霍尔果斯市于3日报告了2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为持续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疫情防控工作,在此提醒:
一、鉴于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伊犁州霍尔果斯市出现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对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伊犁州霍尔果斯市、伊宁市来(返)海曙人员统一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
二、今年9月20日以来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阳性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以及“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来(返)海曙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告知当地社区(村)和单位予以报备,并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三、市民和外来旅客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十大疑似症状”时,应立即报告所在社区(村)、所在单位或所住酒店,及时到就近的设有发热门诊的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居史,就诊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坚决不要到未开设发热门诊医疗机构、非法诊所就诊或到药店买药治疗,以免耽误病情并影响疫情防控。
四、除已明确规定必须提供48小时内有效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的人员外,省外旅游、出差返回海曙后,建议您主动做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注意健康状况的自我观察。
请关注疫情防控信息动态变化情况。防控靠大家,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宁波市海曙区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4日
温州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关于做好吉林省长春市和新疆伊犁州
来鹿返鹿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
通 告
(一)自9月19日起有吉林省长春市旅居史的来鹿返鹿人员及自9月26日起有新疆旅居史的来鹿返鹿人员应主动向所在村社报备或登录申报系统主动申报(申报系统二维码附后)并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各街镇、企事业单位、交通场站、宾馆酒店、民宿等要加强做好长春和新疆来鹿返鹿人员的排摸和管控,争取第一时间掌握人员动态,及时上报相关人员信息,落实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各项措施。各大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要配合属地街镇开展赴长春、新疆旅行团参团人员的排查,并暂停前往吉林省长春市、新疆伊犁州等出现病例区域的组团旅游。
(二)即日起,有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旅居史的人员暂缓来鹿返鹿;如仍来鹿返鹿的,严格落实“14+7”健康管理措施(即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
(三)自9月26日起,有新疆伊犁州(除霍尔果斯市)旅居史的来鹿返鹿人员严格落实“2+14”健康管理措施(即核验2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日常健康监测)。
(四)时值国庆假期,请广大市民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一律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和已有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
特此通告
申报系统二维码:
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4日
关于涉新疆伊犁州
温州龙湾区发布紧急提示
10月3日,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新增2例本土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伊犁州首府伊宁市当地公路、铁路和飞机都已暂停。鉴于当前疫情形势复杂,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守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温州龙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紧急提醒::
一、以下人员请立即报告
自9月26日以来,有新疆伊犁州旅居史的来龙返龙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或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近期拟从新疆伊犁州,黑龙江哈尔滨市、绥化市,福建莆田市、厦门市、泉州市来龙人员,须提前24小时主动向目的地所在村(社)或单位报备相关情况,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倡导非必要不出省,不要前往新疆伊犁州,黑龙江哈尔滨市、绥化市,福建莆田市、厦门市、泉州市旅行及出差。确需前往的,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省外旅游、出差返龙后,建议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观察14天,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第一时间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或拨打120,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请广大市民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进入医院、商超、农贸市场、餐饮、酒店、旅游景区、交通站场、电影院等场所,请积极配合做好“戴口罩+测体温+三码联查”等防控措施。
龙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4日
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
严防疫情输入
台州路桥区发布重要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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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重要提醒:
一、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霍尔果斯市、伊宁市来路返路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即核验2天(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施14天日常健康监测。
请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阳性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以及“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来路返路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告知当地村(居、社区)和单位予以报备,并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二、当前为“国庆”假期期间,人员流动量大,请广大市民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出境、不前往疫情发生省份”,谨慎选择出行。倡导假期旅游选择省内线路。前往低风险地区旅游探亲,选择错峰出行,并做好旅途中个人防护。
三、建议国庆假期有省外旅行或出差人员返路后主动到就近医疗机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自我监测14天,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就近至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就诊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并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和路桥区疫情防控政策将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实时调整,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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