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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的外地人快看!这张证在手,就有望纳入居民医保!

2017-10-20 半岛都市报

在青岛生活的外地小伙伴有福了!

青岛拟将持有居住证人员

纳入居民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以后大家辛苦打拼的同时,

不用再担心看病住院的问题了。


19日下午,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刘卫国,就“社会保险综合”方面的工作为广大网民解答相关问题。


据透露,青岛市拟将持有居住证人员纳入居民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目前,相关文件正在拟定过程中。


外地社保卡在青就医需参保地备案

很多外地年轻人在青岛工作,

父母也随着子女来这里定居,

但人老了难免身体会有不舒服的时候

如果生病住院回老家办理转院实在麻烦

这种情况怎么办?

“我是长期在青岛定居的外地人,父母随我们来到了青岛,每年这个时候都要回老家给他们办理居民医保,生病住院也必须回到户籍地办理转院,太不方便,我想问下咱们青岛什么时候也实行外地户籍可以买居民医保。”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7】36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青岛市拟将持有居住证人员纳入居民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目前,相关文件正在拟定过程中,待文件出台后,将立即进行宣传并组织实施。


外地社保卡能否直接在青岛使用

是不少参保人的“心病”,

有网友咨询了这个问题

“我是烟台企业退休职工,现回祖籍莱西养老。医保卡能在莱西使用吗?如果不能,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才能使用?”

烟台的社保卡在青岛不能直接用来就医购药。但如果您在烟台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在青岛有关能够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住院时,可持烟台的二代社保卡办理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手续。


城乡统筹后参保人可以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对于农村居民来说,

大家更关心到市区看病,

保险能不能报销、什么比例报销

乡医保合并为居民医保后,原农村居民是否可以直接到区(市)、甚至青岛市内四区看病,直接到这些地方的医疗机构诊治的,保险标准和比例是否有规定?

城乡统筹后,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以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市内三区)住院治疗,住院费支付有标准。


住院费支付标准如下:

一个年度内,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起付标准(一、二、三级医院分别为200元、500元、800元)以上的部分,分别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大病医疗保险资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元:

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支付比例分别为85%、80%、70%;

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支付比例分别为85%、75%、55%。 


大病医疗保险资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0万元,分为超限补助和大额补助。

其中超限补助一、二档成年居民的报销比例均为80%,最高支付40万元;

大额补助超起付标准(18000元)的部分,一、二档成年居民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5%、60%,最高支付20万元。 


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超起付标准(5万元)以上的部分报销70%。


2018年度,全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一档缴费居民每人每年缴纳390元;二档缴费居民和少年儿童每人每年缴纳260元。


跨省门诊医疗费不能直接报销

此外,异地就医结算政策目前也是不少参保人关注的热点话题。


刘卫国解释说,如果参保人符合医保规定的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长驻异地工作和异地转诊四类情况,按规定在青岛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了备案手续,领取并激活了二代社保卡,就可以在备案时选定的就医地实现住院联网结算。



跨省异地联网结算必须事先在参保地办理相关备案手续。未经备案发生的异地住院医疗费是不能纳入医保报销的。


目前青岛市的医保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可以通过“智慧人社APP”办理,长驻异地工作备案可以通过市人社局网站办理。


刘卫国同时提醒参保人员,目前的跨省异地就医,只能实现住院医疗费的直接联网结算,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不能直接联网结算。


此外,按照青岛市目前医保异地医疗管理规定,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不能同时在青岛市的社区医院签约并享受普通门诊报销待遇,但不影响社保卡的使用。

半岛都市报微信(ID:bandaobao)综合,据齐鲁壹点、青岛大众网、青岛财经网

◆编辑:金鱼/陈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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