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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青岛交警给准信儿了:两种情况下“人让车”!

2017-11-01 半岛都市报


前两天,小编推送了一篇

"我在斑马线上礼让行人,

可是他不走,为什么还要罚我钱?

"网友讨论得停不下来…

引发了众多粉丝的讨论

很多开车的朋友在后台留言:

都说车让人,那啥时候人让车?


现在交警给准信儿了!

遇繁华地段,

横过马路时间超过2分钟

或车辆因停让超过20辆以上,

应主动中止横过道路,让车辆通行。


先来看看网友们的吐槽

司机吐槽行人的基本是这几点:

不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

站在斑马线上等绿灯

慢慢悠悠过路口

▲网络图片


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

会引发什么样的后果?

看看这组数据:

2016年以来青岛因行人违法造成的

道路交通事故54起

死亡22人,伤40人

话说谦让是相互的,

司机礼让了,行人也得文明

昨天,青岛交警向

各位行人朋友发出倡议

倡议信

1各行其道,走路时要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要克服“逛马路”、低头看手机的行为习惯,不在车行道上做有碍交通安全的活动。


2牢记“斑马线是生命安全线”,行人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道),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在信号放行时应抓紧时间一次性通过。


3

通过没有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要注意观察,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以免机动车制动不及造成意外伤害事故。


4遇繁华地段,横过马路时间超过2分钟或车辆因停让超过20辆以上时,应主动中止横过道路,让车辆通行;不在斑马线处等候或搭乘车辆。


5

在没有施划斑马线的路段,横过道路要注意观察和避让来往车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直行通过。


6骑自行车要行驶非机动车道,在交叉路口或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过。



交通法规需要车辆驾驶人和行人共同遵守,《交通法》也明文规定:


1、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2、行人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


3、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


4、没有信号灯的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5、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

礼让斑马线主要有两个大原则

①在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人行灯为绿灯时,车辆应当让行人先行;行人不按人行灯指示通行,机动车按行车灯指示通行,机动车不属于“未礼让斑马线”。


②在没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车辆在动而行人未动或是行人突然移动,则认定为行人违法。


以下3种情况不礼让斑马线

司机或会受到处罚

1.行人越过右幅人行横道抵达道路中心线时,在左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2.行人越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割线,进入道路的,行人一侧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3.行人沿人行横道进入行人半幅的第二条机动车车道后,最外侧车道车辆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第二条第三条机动车道上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青岛交警表示,

如果行人闯红灯

或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

也会按照《交通法》规定进行处罚,

但处罚不是目的,

只是教育的一种辅助手段。


斑马线上的安全文明

不能只靠车让人来实现

作为行人也应该履行义务

你们说对吧?

也希望执法部门能公平、严格执法

无论车辆还是行人

只要违反交通法规

都应依法教育处罚!

半岛都市报微信(ID:bandaobao),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青岛电视台今日

◆编辑:金鱼/陈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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