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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养狗人士,这四类养犬行为只要有一种,就会有大麻烦!(附举报电话)


不小心踩到狗屎

被狗围着腿叫

……

对于很多不养狗的市民来说

以上种种遭遇都让人难以忍受


半岛记者11月14日了解到,

结合近期群众反映突出的

不文明养犬问题,

从11月14日起到12月底

青岛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犬只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整治

四类不文明养犬行为

1


整治违规遛犬行为


养犬人携犬出户时,应当为犬只束牵引带、佩戴犬牌,即时清除犬粪,并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网络图片


2


整治违规携犬

进入规定场所行为


养犬人不得携犬进入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体育场馆、海水浴场等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和除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候车厅、候机室。

网络图片


3


整治占用公共区域养犬行为


养犬人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占用公共楼道等共有区域养犬。

网络图片


4


整治违规处置犬只尸体行为


犬只死亡的,养犬人应当将犬只尸体送至有资质的无害化处理单位处置,禁止自行掩埋或丢弃犬只尸体。


养狗的小伙伴请注意往下看!

重点来了!

1
对违反《条例》规定,存在上述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改正;2
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犬只,并根据《青岛市养犬管理行政处罚事项裁量标准》,按照情节轻重,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3
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纳入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负面名单


如果你的身边

有不文明养犬问题

可以拨打12319城管服务热线

该热线同时受理广大群众

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投诉举报

和意见建议。

执法部门提醒:犬是人类忠实的朋友,犬只的行为折射的是养犬人的公共意识和文明行为,反映了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自觉自律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是养犬市民应尽的法定责任与义务,也是对爱犬最真挚的情感与养护。希望广大养犬市民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规范养犬行为,严格自律养犬。


◆半岛都市报微信(ID:bandaobao),半岛记者 王洪智 通讯员 张君 周欣

◆编辑:金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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