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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为了诗和远方奋不顾身

2016-10-23 广西师大出版社


王鼎钧曾下论:“一个作家的第一本书是自己的自传,最后一本书是回忆录。”


这话很有道理,可以说一个作家的作品中必然有一本书带有强烈的自传性质。有些作者的个人印记很明显,让人一目了然;有些则深藏不露,刻意收敛任何可能暴露的形迹。福拜楼属于后者,但他是将文学视为精致的艺术品而高于生活本身,他认为:“艺术家不该在他的作品里面露面,就像上帝不该在自然里面露面一样。”


也有人觉得在作品中徒劳地寻找作家的蛛丝马迹是费而不得的,因为局外人始终是分认不清的,只有作家本人才能做真正的区分。他/她若不主动透漏,我们就无从得知。






    

真诚的毛姆


从这一角度来看,威廉·萨默塞特·毛姆是一位真诚动人的作家,他的长篇小说《人生的枷锁》的情节大多取材于作家本人早年的生活经历。当时他已是英国当红的剧作家,火热程度堪比萧伯纳。虽然他自谦没有一部小说能够“使泰晤士河起火”,但在1908年,伦敦舞台同时上演了他的四个剧本。剧作的成功看来并没有带给毛姆澎湃而且持续的快慰,现实的人生总提醒他或许该在写作上克服过去的痛苦。于是毛姆中断了戏剧创作,而花了两年时间写作出了《人生的枷锁》。


毛姆生于律师家庭,父母早逝,十岁之前生活在巴黎,后由伯父接回英国抚养。他身材矮小且严重口吃,因而性格内向、敏感。他曾在坎特伯雷国王学校和海德堡大学接受教育,后进入伦敦圣托马斯医学院学医。在《人生的枷锁》里,主人公菲利普·凯里同样父母双亡,由当教区牧师的伯父抚养。由于意识到上帝不能够治愈他的跛足,于是菲利普与宗教决裂,不等毕业就离开了皇家公学。菲利普先后在德国留学,回英国做会计见习,前往巴黎学习绘画,最后又回国学医。


毛姆同菲利普一般,不断地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往返,“为了诗和远方奋不顾身”。他企图发现生活的真谛,从而摆脱生而为人的沉重枷锁。在小说主人公菲利普身上我们可以窥见毛姆在童年和青年时代度过的年年月月,他的难以言说的敏感,他对梦想大开大合的追逐,还有他对爱情令人心疼的顽固。



    

人生的感悟  


毛姆是位洞察人心的作家,他的长篇小说《月亮与六便士》和《刀锋》均探讨了别样的追求理想的人生。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和拉里为理想而生活,为答案而献身。他们都不远万里地逃离现代文明,一个栖身于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一个远遁法国后周游世界。


从现实的眼光出发,他们的行为不可理解,不可复制。大概理想的存在像太阳一般不可直视,被它炙热的光芒所击中的人,究竟是幸运还是不幸?总之他们热血沸腾,身不由己地向理想靠近。即便这一朝拜的路程,一切社会的特质注定被灼伤,前程与爱情不得不被舍弃。思特里克兰德抛弃妻子,拉里也解除了与恋人的婚约只身前往印度。而这种远离,换来了心灵的安详与宁静。私以为,他们摆脱了人生的枷锁。


现在让我们从作品中走进毛姆,看一看他对人生究竟有怎样的感悟,才使他“为了诗和远方奋不顾身”?


这个世界上为何有恶?毛姆的回答是:


“当绝对在这世界上表现为善时,恶也自然而然连带着出现。没有地壳灾变的那种无法想象的恐惧,你就绝不会见到喜马拉雅山的壮丽景色……由于它的本质是瓷,它就没法改变它的脆弱性。我们在这世界上所珍视的一切美好的、有价值的事物,只能和丑恶的东西共同存在。”(《刀锋》)


人为什么喜欢自我牺牲?毛姆的思考是:


 “自我牺牲是压倒一切的情感,连淫欲和饥饿跟它比起来都微不足道了。它使人对自己的人格作出最高评价,驱使人走向毁灭。对象是什么人,毫无关系。值得也可以,不值得也可以。当他牺牲自己时,人一瞬间变得比上帝伟大了。因为上帝是无限而万能的,他怎么能牺牲自己?他顶多只能牺牲自己唯一的儿子。”(《刀锋》)


什么是读书的意义?毛姆的感悟是:


“不知不觉,菲利普养成了世上给人以最大乐趣的习惯:披览群书。他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这一来给自己找到了一个逃避人生忧患苦难的避难所。他也没意识到,他正在为自己建造出一个虚无缥缈的幻境,转而又使得日常的现实世界成了痛苦失望的来源。”(《人生的枷锁》)


青春究竟是什么样子?毛姆给了无情的答案:


“他不懂得在人生的旅途上,非得越过一大片干旱贫瘠、地形险恶的荒野,才能跨入活生生的现实世界。所谓‘青春多幸福’的说法,不过是一种幻觉,是青春已逝的人们的一种幻觉。而年轻人知道自己是不幸的,因为他们充满了不切实际的幻想,全是外部灌输到他们头脑里去的。每当他们同实际接触时,他们总得碰得头破血流。看来,他们似乎成了一场共谋的牺牲品。因为他们所读过的书籍(由于经过必然的淘汰,留存下来的都是尽善尽美的),还有长辈之间的交谈(他们是通过健忘的玫瑰色烟雾来回首往事的),都为他们开拓了一个虚假的生活前景。年轻人得靠自己去发现:过去念到过的书,过去听到过的话,全是谎言,谎言,谎言。而且每一次的发现,又无疑是往那具已被钉在生活十字架的身躯再打入一颗钉子。不可思议的是,大凡每个经历过痛苦幻灭的人,由于受到内心那股抑制不住的强劲力量的驱使,又总是有意无意地再给现实生活添上一层虚幻的色彩。”(《人生的枷锁》)


生活的真谛在哪里?毛姆的发现是:


“地毯织工把地毯的格局编得错综复杂,并非出自某种目的,不过是满足其美感的乐趣罢了。正如地毯织工那样,一个人也是这样度过其一生。倘若一个人不得不相信其行动是不由自主的,那么,他也可以以同样的观点来看待其人生。人生也不过是一种格局而已,生活既无意义,也无必要,生活只不过是满足一个人的乐趣而已。”——(《人生的枷锁》)



    


短篇与长篇


作家卡罗琳·帕克丝特提了这样一个比喻:“一个小说作者的生活经历,就像做曲奇饼干时面团里的黄油,它是饼干口味和质地的关键部分,当然不容忽视。可是如果你已经做完饼干,它是不能当作单独的成分辨别出来的。”


可以说,当一部作品完成后,作者的一部分情感与思想就留在了作品里。读者每阅读完一部作品,就相当于获取了一份碎片。或许,当一个读者阅读完该作者的全部作品后,就能以碎片拼凑出一个尽可能完整的影像。这一影像是连作者也无法预期的,因为这幅影像,将一直流淌在时间的河流里,经过千万个读者的注视。


毛姆以长篇小说风靡世界,他的短篇小说也不可忽视,在他的创作中占有重要地位。这些故事悬念自然,结构精湛。伯吉斯就曾评价毛姆写下了“英语文学中最好的短篇故事”,被赞为自狄更斯以来最受欢迎的英语小说家。


广西师大理想国版短篇全集为国内迄今唯一独译版本,译自毛姆亲自作序标准定本,力求在汉语中再现毛姆不动声色的娴熟狡黠和机智犀利,将毛姆“用半页就让你落进他氛围里”的阅读快感尽量复制给中文读者,不失其原有的魅力。


译者陈以侃先生,1985年出生于浙江嘉善,为自由译者、书评人。曾在上海交大和复旦学习英文,2012至2015年在上海译文担任编辑。译有《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终极游戏》,合译有《额尔金书信和日记选》、《格兰塔•不列颠》等;偶作评论,见于《上海书评》、《三联生活周刊》、《文景》、《书城》、《外国文艺》等。




《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毛姆短篇小说全集1》译后记


文/ 陈以侃


毛姆写过,“我等待的批评家是这样一个人,他能解释为什么我缺陷这么多,却这么多年来拥有这么多的读者。”其实我当时就或多或少猜了出来,译了这么些个中短篇之后更加相信,窍门是那个叫“阿申登”(Ashenden)或者“毛姆”的叙述者。他的故事我最喜欢的几乎开篇都像便签簿上截下来的小品文或者旅行笔记,正当你被放松,想上前跟他搭话的时候,这家伙转身从兜里掏出一块什么东西,说:“你瞧我在路边捡到了什么?”结果这个“什么”是世上最光怪陆离最撩人心弦的故事。


这当然首先是一种文学手法,让读者本能地觉着故事更亲近可信,但它似乎在毛姆这里也成了某种比喻,象征着作者的乐在其中。格雷厄姆·格林(Graham Greene)说,读毛姆停不下来,不是为了他笔下的人物,不是“氛围”,不是文笔,而是逸事秘闻有种内在的力量。毛姆享受那种传递八卦的乐趣,他想把自己放进去,不仅为了让你听故事更认真,而且他自己也恨不得成为那个投入的听众和游客。当年那本把毛姆比作莫泊桑的书,说这两人都世故,知道什么东西是“广泛有趣”的;09年的那本《毛姆的秘密生活》(The Secret Lives of Somerset Maugham),说毛姆“心思敏锐,最擅揣摩观众想要什么”。他当然知道我们想要什么,因为他就坐在我们之中。


毛姆被引用最多的一句话可能是:“我清楚自己的位置:二流作家的最前列。”其实呢,这句话毛姆从来没有说过。是威尔逊那篇文章出来之后(里面提到他“确信”毛姆是“二流”),两年后就有人不带出处地“报道”毛姆说了这句话。直到1980年特德·摩根(Ted Morgan)的传记里说毛姆在《总结》(Summing Up)里写道,“我知道自己的地位:二流作家的最前列”,书上哪里有啊?而《毛姆的秘密生活》则说毛姆“多处说过”——每个引用的人都要编个出处,自然是少不了的——但没有一条可以确切查证。


于是顺理成章地要问,这句话哪来这么高的“可引性”呢?其实,这是一种“你看,他自己都这么说”的心理状态。既然您把井都凿好了,扔几块砖头进去又何妨呢?在我看来,作家不是足球联赛,不用非得分出级别和名次,我在意的是这句话映衬了毛姆作品里表现的一种迷人的心态。那是一种对更纯粹文艺生命的向往之情。在他几部重要的长篇里,总有两个形象的各种变体,一个是安分于制造文化商品换取在俗世立足的成功匠人,而他的对面,往往御风而行着一个为了诗和远方奋不顾身的伟岸身姿。在《人性的枷锁》中自传体主人公菲利普·凯里(Philip Carey)去巴黎学画,圈子里有才华的只有一个叫克拉顿的人,后者说,“画得好不好有什么关系,我只是不得不画而已。”但凯里知道自己不是这样的,他只不过“手不算太笨”。《月亮和六便士》里,当然有抛妻弃子的高更;《寻欢作乐》中,是曲高和寡的哈代;最后在他七十岁那年,写出了一个“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的拉里·达瑞尔(Larry Darrell),《刀锋》里那句“你想干什么?”“我想游手好闲。”像灯塔一样照耀着我的整个青年时代。在这个短篇集里,你可以看到一则几乎像是《刀锋》练笔一样《巴纳德》,当然,毛姆没有把同样的故事写两遍—他其实写了四遍:二十七岁出版的长篇《英雄》,也写了一个归来的战争英雄,也受不了家乡的伦理氛围,也结束了之前定下的婚约。毛姆二十年后又把它写成了一个剧,叫《未知》。读毛姆的短篇集,如果你眯起眼站到合适的距离之外,会发现有好些篇目内核是相似的:他对那种粪土社会规范的波西米亚心性有种不能自已的崇拜之情,热爱断和舍,热爱逃离。联想到他自己,青少年时要逃离的是那个冰凉的牧师家庭,那个把他压抑到口吃的寄宿学校;后来是为了逃离婚姻去打仗。多了解些生平自然没坏处,但只要仔细读那些小说,毛姆的纯真,就像他当年逃到海德堡读书时说的一样,整个审美的世界“就像平原一样在眼前打开”。希瑞尔·康纳利(Cyril Connolly)说,“这个我们最世故的小说家,着迷的却是那些抛弃世界的人。”(节选)




《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毛姆短篇小说全集1》

[英] 毛姆 著

陈以侃 译


即使一切消亡,仍然会有一个作家讲述的世界留存下来,从新加坡到玛贵斯群岛,它将完全而且永远属于毛姆。我们步入这个露天游廊和三角帆船的世界,就像走进柯南•道尔的贝克街,带着快乐和永恒的归乡之感。”——希瑞尔•康纳利


短篇小说在毛姆的创作中占有重要地位,安东尼•伯吉斯就曾评价他写下了“英语文学中最好的短篇故事”。《人生的枷锁》《刀锋》等长篇小说使毛姆名闻世界,而他的短篇则以编织故事的精湛技巧,对人性和社会生活的敏锐洞察,为其赢得了更多读者,成为一种全球现象。


1951年,毛姆出版四卷本短篇小说全集,共收录91个故事,并亲自确定篇目和顺序,为每一卷撰写序言。1963年企鹅出版社在此基础上推出新版,自此被认作标准定本,多次重版。本书即译自2002年企鹅版全集。


毛姆作品中文译本繁多,短篇小说多以精选集形式出版。本次计划推出的《毛姆短篇小说全集》(四卷本)将首次以精彩译文再现毛姆短篇作品的全貌。本书为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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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们为你准备的第532次推送

编辑丨张舒婷  师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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