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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海宁发布疫情防控重要通告:立即上报!严格落实!
关于落实房屋出租户(房东)
疫情防控责任的通告
全市各房屋出租户(房东):
1.出租户(房东)是出租房屋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请积极配合将承租人的信息上报出租房屋所在的村(社区),不得漏报、瞒报。
2.出租户(房东)发现承租人有外省(市)工作通勤往来以及近期从外地或者中高风险地区回海宁的,应立即汇报所在村(社区),同时通知承租人必须服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不得随意走动。
3.出租户(房东)要积极配合所在村(社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对承租人的防疫宣传和教育,督促出入小区及公共场所要戴口罩、测温、亮码、查验行程卡、扫嘉行码;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确保做到应检尽检,一个不漏。
4.出租户(房东)若发现承租人中有发热、呼吸道不适等症状的人员,应立即报告所在村(社区)。
5.不按本通告要求执行,由此产生疫情传播后果的,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出租户(房东)相关法律责任。
海宁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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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大潮君
海宁许村镇、周王庙镇临时交通管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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