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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借钱给别人,千万别打这两个字!

2017-12-06 对话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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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晨报(记者:颜斐)、海峡导报、新华网(newsxinhua)


如今,互联网已渗透到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们所熟悉的借钱方式也发生了变化。只要一个语音或一个电话,别人就可以通过支付宝或微信立马把借款转到你的账上,而且大多数都不会开具借款证明了。



  据报道,庚女士通过微信转给朋友杨某1500元,但在红包上写了“爱你”二字。日后,当她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还钱时,被告却称这笔款是赠与。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z051349yylo&width=500&height=375&auto=0视频来源:山东教育台


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呢?


  庚女士说,今年6月,杨某因急用钱,口头向她借款1500元。她出于好心,通过微信向杨某转账1500元。事后,她要求杨某还款,但对方百般推脱,不予理睬。无奈,庚女士只好诉至法院,要求杨某偿还借款1500元。  


  庭审中,杨某辩称,他与庚女士系朋友关系,双方感情深厚。庚女士发微信红包和转账时并没注明借款,并且每个微信红包和转账后面都备注文字“爱你”,所以双方微信资金往来并不是借贷,而是赠予。


  杨某认为,庚女士主张双方系借贷关系没有事实依据,请求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哪些情况下,“微信”能作证?



  微信记录,能不能当证据?对此,法官分析,微信平台上的信息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显然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范畴,由于使用的普及性,目前在诉讼中作为证据出现的频率也越来越高。

    

  但是,微信证据要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并不容易,微信证据要得到采信,须满足两个前提条件:
    

  一是要证明微信使用人就是当事人双方。若不能证明微信使用人系当事人,则微信证据在法律上与案件无法产生关联性。
    

  如何确认微信使用人的身份,对此,法官说,目前的司法实践主要有四个途径:对方当事人自认;微信头像或微信相册照片的辨认;网络实名、电子数据发出人认证材料或机主的身份认证;第三方机构即软件供应商腾讯公司的协助调查。
    

  二是微信证据的完整性。这涉及微信证据的真实性及关联性,因微信证据为生活化的片段式记录,如不完整可能断章取义,也不能反映当事人完整的真实意思表示。

站住:大侠,文章看完了,给大伙说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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