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延边新闻】延吉交警夜查,酒驾司机各种丢丑!

2016-08-12 延边新闻



8月10日20时,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夜查行动。面对交警的突击检查,不少酒后驾驶的司机被查得灰头土脸。




当日20时30分许,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直属中队交警在牛市街设卡,对来往车辆进行检查。一辆白色丰田牌越野车在离卡点不远的地方停了下来,一个身着黑色短袖、30岁左右的男子打开车门,企图下车“开溜”,这一幕被正在执勤的交警看在眼里。两名交警上前要求对该男子进行酒精检测,一开始该男子拒不配合,并试图离开现场,交警当即将该男子控制,经检测,该男子为酒后驾驶。随后,交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该男子仍不配合,并声称自己没有驾驶证。交警随即将男子带上警车,送往交警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



20时45分许,在延吉市烟集街延吉公园东门处,一辆白色大众牌轿车在驶近卡点时,想要掉头开走,没开出几米,便被前方一辆正在揽客的出租车挡住去路,此时,几名交警赶到车前,要求该驾驶人停车,接受酒精测试。记者来到近前,发现这名20多岁的年轻男子目光躲闪,不敢与交警对视,面对是否饮酒的质问,该驾驶人低头不语。在交警要求其进行酒精测试时,男子不敢咬住仪器的吹气管,更不敢大口呼气,“你咬住这里,别往里吸,吹,大口吹。”在交警一再地指导和要求下,男子只得按要求接受了检测,这时,仪器发出“滴、滴”的警报声,“79(毫克每100毫升血液),你这是饮酒驾驶,差一点就是醉酒驾驶,这种行为是对自己和他人极大的不负责,是违法的,你不知道吗?”面对交警的责问,这名年轻男子沉默不语。


几分钟后,一辆黑色奇瑞轿车行驶至烟吉街卡点,交警在检查时闻到驾驶人身上有明显的酒味,经过酒精检测,交警发现该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97毫克,属于醉酒驾驶。



据了解,当晚,交警大队在全市范围内设立了7处检查卡点,安排部署百余名警力。此次行动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5起,其中饮酒驾驶18起,醉酒驾驶7起。



编后语


交警提示,酒后驾驶分两种:

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根据法律规定,饮酒驾驶机动车辆,应罚款1000元至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醉酒驾驶机动车,则吊销其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驶证,警方还会将醉驾者移送法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处罚金。


重罚,是为了更好地打击酒后驾驶这一漠视法律、漠视生命的恶劣行为,希望广大驾驶人能够谨遵法律法规,不要让桌上的一杯酒化作亲人的两行泪。



晨报全媒体记者:金立成/文  徐东旭/图


版权归属原作者 未经授权严禁使用

广告合作 0433-2900125


《明日天气》晨报小主播-荆思睿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v0320506ete&width=500&height=375&auto=0

上期精彩回顾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