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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提升291】2018高校思政工作研究文库建设开始了

转载教育部思政司 高校辅导员工作室 2021-12-05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开展2018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文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思政司函〔2018〕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地生根,全面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努力推出一批高水平成果,切实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和科学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启动2018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文库》(以下简称《文库》)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立足于推广展示更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和实践研究成果,进一步研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的前沿问题,把握人才培养的历史经验和客观规律,不断深化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学科和理论支撑。一是推出一批成果。聚焦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推出一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域具有影响力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成果。二是培育一批人才。既出成果又出人才,培育一批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的领军人物、中青年骨干和后备人才。三是搭建一个平台。把《文库》建设成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成果展示平台、学术研讨平台和经验交流平台,促进思想交流、学术碰撞、理论创新。四是打造一个品牌。把《文库》打造成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的重要品牌,充分发挥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和质量提升。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必须坚持正确导向,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充分体现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和贯彻。符合学术规范,学风严谨、文风朴实。

  2.申报成果的选题范围,属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平安校园建设等领域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前沿性的成果。对于推动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等“一体化”育人体系建设,打通“三全育人”最后一公里,促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3.申报成果形式为中文学术专著、专题论文集、案例分析、研究报告等(不包括教材、译著、工具书、散篇论文、资料汇编、普及性读物、软件等)。

  4.申报人原则上应是从事或研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相关人员。申报人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申报成果的第一作者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能提出一项申请。

  5. 申报人应保证申报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保证成果入选后2个月内按照专家咨询意见完成修改。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以已出版著作申报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撤销出版资格。

  三、成果出版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将按照“政治坚定、学术引领、创新驱动、质量为先”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遴选,择优纳入《文库》建设支持范围,并资助出版。

  四、组织实施

  1.申报方式。申报人须认真阅读《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文库实施管理办法》(附件2),如实填写《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文库申请书》(附件1)。各省(区、市)地方高校30所以下的限推荐3项,31-70所的限推荐5项,超过70所的限推荐8项(不含部委属高校)。部委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限推荐2项。

  2.进度安排。各省(区、市)和部委属高校请于9月14日前(以邮戳为准),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文库申请书》连同书稿文本(齐、清、定)各一式一份、电子版材料(以光盘刻录形式)一并报送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思政司将组织专家审读并公示入选名单。

  五、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思想教育与网络处,邮编:100816

  联系人:赵玉鹏 010-66097662 王 磊 010-66096328

  附件:1.《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文库申请书》

     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文库实施管理办法》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2018年7月25日


附件1:

填  表  说  明

 

填写《申请书》前请认真阅读《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文库实施管理办法》,注意如下事项:

一、《申请书》是评审主要依据,信息填写要实事求是,文字要简明扼要,力求准确。

二、注意事项:

1.成果名称:最多不超过20个字。

2.工作单位:填写全称,细致到所在单位的院系所、部门。  

3.主要作者信息:每位合著者须签字确认。

4.关键词:用分号分开,最多5个。

三、申请书一式1份,连同书稿1份,连同电子版材料(以光盘刻录形式)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附件2: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文库》实施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将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引向深入,全面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大力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和科学化水平,决定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文库》(以下简称《文库》)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坚持正确方向,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充分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域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注重成果转化,推动研究成果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践中的转化与应用。

第二章  建设目标

第三条推出一批成果。聚焦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推出一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域具有影响力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成果。

第四条培育一批人才。以成果带动人才,培育一批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的领军人物、中青年骨干和后备人才。

    第五条搭建一个平台。把《文库》建设成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成果展示平台、学术研讨平台和经验交流平台,促进思想交流、学术碰撞、理论创新。

    第六条打造一个品牌。把《文库》打造成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的重要品牌,充分发挥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

第三章  入选标准

第七条政治标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根本任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切实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

第八条学术水准。坚持学术导向,严把质量关,把成果质量和创新性放在首要位置,向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产生实际价值和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倾斜,推动成果推广、转化和应用研究。重点关注研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难点和普遍性问题。要符合学术规范,语言鲜活,文字朴实,逻辑性强。对各种学术失范、学术不端、学术腐败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第九条质量提升。注重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注重成果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坚持历史性和时代性相统一、前沿性和规律性相统一、系统性和科学性相统一,探索形成有效的理论成果转化体系,不断推动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等“一体化”育人体系建设,打通“三全育人”最后一公里,促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全面提升。

第四章  申报评审

第十条申报对象。申报对象原则上应是从事或研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相关人员。申报对象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申报成果的第一作者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能提出一项申请。

第十一条申报成果。申报成果须是已完成书稿且尚未公开出版,形式为中文学术专著、专题论文集、案例分析、研究报告等(不包括教材、译著、工具书、散篇论文、资料汇编、普及性读物、软件等)。

第十二条遴选方式。教育部思政司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集中审读,择优纳入《文库》建设支持范围。

第十三条工作纪律。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违反申报要求的,一经查实,将撤销资格,追回资助,该申请人5年内不得申报教育部思政司各类课题。涉及违法违纪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五章  出版推介

第十四条入选《文库》的著作,按照“统一标识、统一封面、统一版式、统一标准”的方式,在图书封面标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文库·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组编”字样。

第十五条教育部思政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出版社。入选《文库》的成果,由作者与编出版社进行签约。相关出版事务按合同规定履行。

第十六条经费支持。每年原则上全额资助出版一批项优秀成果。

第十七条纳入《文库》建设支持计划的成果,教育部思政司将委托相关单位开展总结推广活动,推动研究成果宣传展示、转化应用。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2018年7月25日  


文章转载自教育部官方网站

编辑:黎佳佳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挂职江西理工大学)

审核:饶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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