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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向行驶!中山大二学生酒后驾电动车撞保安亭!

中山日报 2020-09-22

5月16日凌晨

在校大学生梁某

酒后驾驶电动车

行至五桂山盛地山庄时

不慎撞上路边的保安亭

造成自己受伤


6月4日

五桂山交警大队出具事故认定书

认定梁某因酒后驾车、

准驾不符等违法行为

依法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月16日凌晨零时许,五桂山公安分局巡警巡逻至五桂山盛地山庄对开路段时,发现山庄门口的一处保安亭受损,且旁边倒着一辆电动车,于是将相关情况上报公安分局指挥室。


被撞的保安亭。


分局指挥室当即通报五桂山交警大队到场调查处置,随后联系博爱医院,得知确有一名疑似在事故中受伤的年轻男子在医院接受治疗。五桂山交警大队接到指令后迅速前往博爱医院了解情况,并找到了当事男子梁某。



梁某说,他系茂名化州人,1997年12月生,持C1驾驶证,现为五桂山某学院大二学生。


据梁某交代,事发当天凌晨2时10分许,他和朋友喝酒后驾驶电动车由中山中专往五桂山石鼓花坛方向逆向行驶,途经事发路段时,不慎撞上了路边的保安亭,并在事故中受伤。经医院诊断,事故造成梁某多处骨折。


民警随后联合医务人员对梁某抽血备检。5月20日,司法检验报告显示梁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3.2mg/100ml,确认了梁某酒后驾车的事实 。


经现场勘查及调查取证,6月4日,五桂山交警大队认定梁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依法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此外,因上述违法行为梁某还将受到罚款3200元、记27分,行政拘留15天,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醒

酒后驾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并将受到严厉处罚

广大市民切勿以身试法,害人害己

各学校更应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当前我市正在开展

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

希望广大市民安全、文明出行!


文/记者 夏亮红 通讯员 刘洪希 周亮君

图/由中山交警提供 

编辑:曾淑花

二审:张鹏

三审:魏礼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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