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拟出台商品房网签新规!网签系统暂停使用,买房受影响吗?
要办网签的市民注意啦
商品房网签备案系统目前暂停使用
时间将持续到7月15日上午
为什么要停用?
因为要进行数据迁移
7月5日下午6时至7月15日上午8时30分为广东省政务网站与交易平台系统对接、网签系统与交易平台数据迁移时间,届时,广东省政务网站将暂时关闭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品房预售许可变更业务的入口,商品房网签备案系统将暂停使用。
停用期间哪些业务会受影响?
在系统对接和数据迁移的过程中,暂停受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变更、商品房网上合同签约、合同注销等业务。商品房预售许可、购房者资格审核以及预售资金监管等相关业务不受影响。
小编也告诉大家一个
好消息
新版商品房网签备案系统
即将上线!
为保障房地产市场的稳步发展,确保全市网上签约运作正常,中山市房地产交易和资金监管平台将于7月15日上午8时30分正式上线。
交易平台正式上线后,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注销备案、预售资金监管等相关业务将在该平台办理。
为什么要换新网签备案系统?
据了解,中山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系统从2007年使用至今已有十余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该网签备案系统已不能满足使用者需求。
为保障房地产市场的稳步发展,确保全市网上签约运作正常,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事务中心将于7月15日启用中山市房地产交易和资金监管平台。
中山拟出台商品房网签新规
7月4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中山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对于中山市商品房网签备案流程及相关环节进行了新的规范。
征求意见稿提出,中山新建商品房的销售(包括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或已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商品房),应当按本规定通过中山市房地产交易和资金监管平台实施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除了对网签备案平台进行更新换代,本次征求意见稿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通过交易平台,上传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电子文本、双方身份证明、书面合同的签字盖章页面扫描件等申请材料,并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申请,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网上审核。对符合合同网上备案条件的,交易平台将自动设为“已备案”状态。
此前,自提出网上登记备案申请之日起30日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持与购房人签订的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向中山市国土资源局(房地产管理局)申请办理合同登记备案确认手续。由于机构改革原因,现市国土资源局(房地产管理局)已并入市住建局,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到市住建局申请办理相应登记备案确认手续。
此外,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销)售过程中,必须持公平、公开、诚信的原则,不得有故意囤积房源、隐瞒真实销售进度、恶意哄抬房价,或诱骗消费者争购的不正当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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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征求意见稿顺利颁布实施,此前于2006年出台的《关于印发<中山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也将同时废止。
编辑:曾淑花
二审:蓝运良
三审:方英恩
素材来源:中山住建、中山日报、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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