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贿880余万!安徽一厅干受审!
据安徽纪检监察网消息,8月2日上午,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原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唐开强涉嫌受贿罪一案,在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至2021年,被告人唐开强利用担任芜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镜湖区委副书记、弋江区区长、鸠江区委书记、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他人或单位在土地供应、国企股权竞买、贷款担保、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885.2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唐开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唐开强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旁听了庭审。
安徽纪检监察网发布的“双开”通报显示,唐开强亦官亦商,不择手段多方敛财,违规购买私募基金、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通报称,经查,唐开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党性原则,漠视党纪国法,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亦官亦商,大搞权钱交易,不择手段多方敛财,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购买私募基金、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选址供地、股权竞买、贷款担保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唐开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值班编辑 徐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