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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通报:3名干部被处分


蚌埠:通报三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一、五河县浍南镇园集村党总支原副书记朱克华虚报冒领拆网补偿款问题。2017年3月,怀洪新河五河段水域开展拆网补偿工作,朱克华伙同他人将其不符合补偿标准的养殖池以其他养殖户的名义上报,违规获取补偿款5.8万余元,其中朱克华获得5.5万余元。2022年7月,朱克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已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固镇县湖沟镇十里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单标截留侵占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问题。2009年至2015年,单标利用协助镇政府征收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职务便利,截留7户村民缴纳的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共计1.6万元,并占为己有。此外,单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2年5月,单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三、龙子湖区东风街道向湖社区(原军李村)党总支原书记、居委会原主任李军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21年8月,李军利用担任军李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以虚列支出的方式,涉嫌侵占军李村集体资金9万余元,用于其个人入股的公司购买办公用品及经营使用。此外,李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2022年5月,李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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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编辑  徐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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