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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濉溪县深夜发布最新通告!


11月7日,安徽省濉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15号通告称,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221176时至11106时,濉溪县域实行为期3天临时静默管理。
昨天深夜,濉溪县发布18号通告,称继续实行临时静默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濉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继续实行临时静默管理的通告

(第18号)


继续落实“人不出门”措施,村(社区)与村(社区)之间、小区与小区之间、楼栋与楼栋之间、户与户之间不流动。除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医务工作者、保供人员、村(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其他人员继续居家办公待命。继续落实“店不开张”措施,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要封闭的农贸市场除外)、指定生活保供超市、药店、医疗机构等行业和场所正常运行外,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二、严格实行交通管制
继续落实“车不上路”措施,全县出租、公交等各类客运车辆暂停运营。除保障生产生活资料、应急处置、医疗救治、防疫等车辆,在落实相应管理措施的前提下予以通行外,其他车辆(包括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不流动。交通、交警部门对相关交通路口实行严控。
三、严格特殊机构管理
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教培机构继续暂停线下教学。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等机构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民间信仰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暂停开放。
四、严格禁止聚集性活动
展会、促销会、交流会和广场舞等所有聚集性活动一律暂停。
五、主动参加核酸检测
居民严格按照所属村(社区)区域全员核酸检测要求,积极主动配合进行核酸采样,即采即回。
六、保障居民就医需求
在静默管理期间,对急需就医人员(如急危重症患者、孕产妇等)开辟就医绿色通道。村(社区)管控人员负责与医疗机构对接,确保以上人员得到及时治疗。
七、工业和重点物流企业有条件开工
重点物流园区、重点物流企业和重点企业,符合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可以闭环生产经营,达不到要求的,暂停生产经营。其他工业和商贸企业暂停生产经营活动。
八、推动干部下沉村(社区)和小区
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采取干部联村(社区)、包小区的方式,选派机关干部、动员志愿者参与村(社区)和小区的防控和服务工作。静默管理期间居民生活物资需求,由所在村(社区)或小区负责配送、上门服务。
九、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目前全县生活物资储备充足,请广大居民不要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拒不配合、扰乱秩序、造谣生事以及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静默管理措施和时限将根据疫情形势及时动态调整
  
濉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11月9日

来源:濉溪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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