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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


11月18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多项人事任免:


免去:

卢新江的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孙大进的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徐步明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劲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何宏民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谢彪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孙钰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伟玲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郑昌华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朱道林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崔前进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董祝新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南雄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许静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夏敏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王平伟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裴培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童波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来源:人民网安徽  作者:陶伟、韩震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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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编辑  徐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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