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如果王振华在外国性侵儿童......

研究法律的 四象工作室 2022-04-12

6月17日,备受关注的王振华猥亵儿童案宣判。

 

王振华律师宣称“他绝对不碰16岁以下少女”的底线说,挑战着大众道德底线,同时5年有期徒刑的判决也引发质疑。

 

这样的判罚在公众看来堪比“罚酒三杯”般不疼不痒。那么究竟法律和大众认知间究竟出现了什么偏差?


文 Seni    图 | IYE 高高兴兴





1

猥亵还是强奸?



这起案件中的一个争论点是:从去年王振华被采取强制措施到如今一审宣判,通报中给出的罪名都是“猥亵”,而非大众眼中更贴近“性侵”这个概念的“强奸”。二者都属于性犯罪范畴,然而在法律中指向了不同的结果。



如果王振华被认定是“猥亵”,那么5年的判罚确实符合现行法律。但支持该判罚的法律量刑标准是否合理,对猥亵的认定是否合理? 





2

7国猥亵罪量刑差异



面对如此众多的性侵害儿童案件,目前的法律惩罚力度如何?这里以猥亵罪为例:



从有期徒刑时间来看,5年的上限与偏保守的阿联酋严苛,但与英、美、日等还有一定差距。法律并非越严苛越有效,其中该如何平衡需要立法者不断的实践与探究。


在立法方面,西班牙采取的比较激进的行动。根据《国家报》报道,今年6月,该国两性平等部门宣布正在起草法案,准备将猥亵罪取消,将其合并至强奸罪,以期更好的打击犯罪。


不同国家认定“猥亵”和“强奸”也有区别。


目前国内的判定依据主要是性器官是否接触。根据2019年的报道,王振华猥亵案的受害女童经验伤发现,阴道有撕裂伤,构成二级轻伤,这点也是王振华一方撕扯的焦点之一。据公开报道,王振华一开始称自己没碰过这个女孩,而后来又改称亲吻了女孩的脸,把女孩抱到了大腿上。


在“强奸”的认定上,目前国内的法律也存在一定漏洞,基于传统的性别意识,一部分未成年人在遭受性侵害后,可能无法得到高于成年人的法律保护。比如根据刑法,强奸罪的对象只有女性,如果男性未成年人被性侵,只能对加害人定猥亵儿童罪,而不能定为强奸罪






3

性侵害离孩子有多近?



根据最高法院公开的数据,2017年审结的儿童猥亵案有2962起,2018年审结3567起,2019年仅上半年就审结1803起。在人民网的采访中,最高法工作人员表示当前当前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等性侵害儿童犯罪仍处于多发态势。


同时由于隐蔽性强,和各种主观客观原因影响,不排除有一定比例的案件尚未进入司法程序。著名犯罪心理学家、中国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曾表示:性侵害案件尤其是针对中小学生的性侵害,隐案比例是1:7.。


面对如此众多的性侵害案件,犯罪者的魔爪究竟离孩子们有多近?


女童保护基金(简称“女童保护”) 对媒体全年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8岁以下)案例进行统计,根据2019年的数据:超7成案例属于熟人作案,且施害者呈现高龄化趋势,40岁以上占比59.33%,最大94岁



另一个令人担忧的事实是301起案件中超过5成是施害人重复作案,包括对同一儿童多次性侵,和对多名儿童多次性侵。如无外力阻止,施害人持续作案常达到2-3年,持续作案时间最长的一起甚至有22年。


预防儿童性侵害,仅仅靠教孩子保护自己只是其中的一个小环,立法、执法等环节没有跟上,又如何能期待依靠孩子和犯罪者斗智斗勇?


今天我们的每一点进步,都可能会在未来改写一个孩子的一生。





欢迎大家关注我们的微信号“四象工作室”

(微信ID:foxgirlnews),更多精彩在等你!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