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公安交警曝光4月份典型交通违法案例
为营造“五一”假期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切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永州公安交警持续开展“永警利剑Ⅳ·永安2023”定点清查精准整治行动,严查严处酒驾醉驾、货车超载、超员载客、涉牌涉证、货车非法改拼装、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永州公安交警现将近期查处的
典型交通违法进行曝光
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
案例一
4月22日21时10分,李某某停靠在蓝山塔峰西路的湘M***55小车因用广告宣传单遮挡住车牌号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查,李某某试图以此逃避电子警察的抓拍。民警依法对李某某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并责令其将号牌恢复原状。
案例二
4月24日7时50分许,刘某平驾驶湘M0***8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在零陵区207国道上因故意安装车辆翻牌器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查,刘某平试图以此躲避执法人员的检查。民警依法对刘某平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扣9分,并责令其将号牌恢复原状。
案例三
4月25日10时许,吴某某驾驶一辆套牌二轮摩托车在冷水滩清桥路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查,吴某某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摩托车,该摩托车号牌是其套用其他车辆的,民警依法对吴某某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3200元、驾驶证扣12分。
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
案例一
4月20日14时05分,胡某某饮酒后驾驶湘M8***8二轮摩托车在宁远县泠江中路壹号公馆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67mg/100ml,后经抽血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53.93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核查,胡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宁远交警依法对胡某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此外,胡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刑事立案。
案例二
4月23日21时00分,张某饮酒后驾驶湘MT***3小车在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下河线路口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45mg/100ml,后经抽血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2.21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刑事立案。
案例三
4月24日20时35分,张某某饮酒后驾驶湘MG***9小型越野车在东安县白牙市镇同心路铁路桥路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27mg/100ml,后经抽血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2.12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张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立案。
案例四
4月5日20时许,王某某饮酒后驾驶湘MS***9小型轿车在江华县沱江镇豸山路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15mg/100ml,后经抽血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5.98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王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立案。
案例五
4月24日20时27分,刘某某饮酒后驾驶湘MH***5小车在新田县新华西路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新田交警依法对刘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货车超载交通违法行为
案例一
4月9日11时39分许,唐某某驾驶湘J****5重型自卸货车在祁阳市G356国道+1230km+600m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查,该车核载31吨,实载77.46吨,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达到50%以上(超过100%)。民警依法对唐某某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6分,并责令其将货物转运。
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违法行为
案例一
4月25日11时许,鸥某某驾驶皖H1***6小型普通客车在双牌县工业园南岭红绿灯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查,该车连续三个周期未年检,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民警依法对欧某某处以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扣留该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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