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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元/人!湖南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启动!

永州发布 2023-09-23

9月12日,省医疗保障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24年度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
根据《通知》内容,2024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不低于1020元/人,普通居民个人缴费380元,政府补助不低于640元。
低保对象、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个人缴费190元,医疗救助190元,政府补助不低于640元。
特困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缴费0元,医疗救助380元,政府补助不低于640元。





提 醒




缴费后何时可享受医保待遇


2024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除已明确的特殊情形外,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


新入学大中专院校学生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原已按照学年度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医保待遇享受期统一延长至当年的12月31日。


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凭户口簿或居住证、并使用户口簿或医学出生证明登记的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按统筹区规定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后,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


因劳动关系终止导致职工医保断保的人员,在断保90天内凭职工医保参保凭证可参加居民医保,自职工医保断保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复转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可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监测对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稳定脱贫人口,经排查核实属于客观原因在集中参保缴费期未参保的,可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通知全文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杨力为

二审:朱文秀 三审:李志刚 终审: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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