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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谣|网传“2018 年1 月1 日起所有汽车年检时均需配备反光背心”系误读标准

2017-12-29 鄂尔多斯发布

辟   谣

网传“2018年1月1日起所有汽车年

检时均需配备反光背心”系误读标准



近日,网上传言“2018年1月1日起所有汽车年检时均需配备反光背心”,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是对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误读。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是我国机动车安全技术管理最基本的技术标准,适用于在我国道路上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其最新版本为GB7258-2017,于2017年9 月 29 日发布,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GB7258-2017 第12.15.2 条规定了“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应配备 1件反光背心”,其目的是保证汽车在夜间、黄昏等低能见度下发生故障或其他意外情况时,提升驾驶人下车在道路上行动时的可视认性,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由于这是GB7258-2017新增的汽车安全装置和结构方面的规定,因此只适用于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厂的汽车,并不适用于2018年1月1日前已出厂但尚未注册登记的汽车,更不适用于在用的汽车。


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即俗称的“年检”)方面,我国执行的标准为国家标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21861),现行版本为GB21861-2014,其中并没有提出安全技术检验时应检查汽车乘员反光背心的要求。由于GB21861-2014 中的检验技术要求有部分内容系根据GB7258-2012 的相关规定编写,为保证GB7258-2017的贯彻实施,即将启动GB21861-2014 的修订工作。


综上可知,目前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时并不检查汽车是否配备了反光背心;并且,由于GB7258-2017国家标准仅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厂的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应配备反光背心,因此,即使修订后的GB21861规定安全技术检验时需检查汽车是否配备了反光背心,检查的车辆范围也只是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厂的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


需要提示大家的是:尽管网传的“2018年1月1日起所有汽车年检时均需配备反光背心”系对GB7258 -2017国家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误读;但汽车乘员反光背心和机动车三角警告牌一样,都是为了防止在紧急情况下发生次生事故的汽车安全装置。因此,为了保证自身的安全,建议大家在新购汽车时,除了应检查汽车是否配备了机动车三角警告牌外,对2018年1 月1 日起出厂的汽车还应检查其是否按规定配置了汽车乘员反光背心。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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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内蒙古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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