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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税征收时代,居民生活用水会多掏钱吗?

2018-01-10 鄂尔多斯发布


2018年1月9日上午10时,经过办税服务人员核实、录入、打印、扣款,东胜区地税局第一笔水资源税20006元成功入库,首张水资源税完税凭证顺利开出,标志着东胜区正式进入水资源“费”改“税”征收时代。

“以后我们会更加注重提高节水意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税款。”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李家壕煤矿财务人员沙日娜拿着新开具的完税凭证表示。

▲水资源税征收以来第一家纳税企业

此次李家壕煤矿申报2017年12月份回收利用疏干排水10003立方米,按照每立方米2元适用税额,其所应缴纳水资源税为20006元。相较于直接排放疏干水每立方米5元适用税额标准,由于该企业采用回收再利用疏干水,既大幅降低了水资源税负,又有效节约了地下水资源税。

自去年十月起,东胜区地税局、水政水资源局根据自治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及时对接相关信息,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区地税局组织税干和纳税人举办三期专题培训,为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于2017年12月1日顺利开征了水资源税。

 

据悉,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期间,对于在规定限额内的农牧业生产取用水免征水资源税,但超过限额部分则从低征税。需要指出的是,凡取用污水处理再生水将免征水资源税,但对于未按照规定办理取水许可证、超采地区取用水、特种行业取用水等情形则将加倍征收水资源税。

▲区地税局工作人员为纳税人办理手续

“通过税收杠杆来调节人们对水资源的消费,这有利于水资源的节约和管理,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与保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税适用税额表》,地表水每立方米按0.05元到6.5元收取,地下水直接取用每立方米0.1元到75元收取。农牧业生产取用水量超过农业生产取用水限额的,超过部分由取用水单位和个人缴纳水资源税,其中取用地表水超规定限额的,税额为每立方米0.05元,取用地下水超规定限额的,税额为每立方米0.1元。税额最高的是特种行业(洗浴、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等),其在严重超采区且在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内取用水,税额为75元每立方米。

“对超采区取用地下水加倍征税,倒逼企业转变用水模式。用水成本提高后,企业自然会改变自身用水行为。”区地税局工作人员说,今后,水资源税改革引导节约用水的调控作用将日趋显现,而高耗水行业也将主动加大节水设备投入力度,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对普通老百姓而言,最为关注的莫过于改革后水价会不会上涨。对此,区地税局工作人员表示,费改税后,对居民和一般工商业企业的税额标准基本没有改变,其正常用水负担不会增加。“此次水资源税改革实行的是税费平移原则,把之前的水资源费直接平移为水资源税,变化的是征收的主体和方式,但标准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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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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